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_房产证上写了一个人的名字,离婚了房子怎么分配,是房产证写谁就是谁的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产证上写了一个人的名字,离婚了房子怎么分配,是房产证写谁就是谁的么?

离婚对于房产的分配并不是只看房产证上写的是谁就是谁的,判断房产权利的归属需要考量这几个问题:房产购买于婚前还是婚后;房产登记于一人名下还是双方名下;购房是否由父母出资。

上述三个变量不同情况的组合,就会产生不同的权属认定。

登记于一人名下的情形有以下不同的认定:

结婚前:

1.a购买于婚前,登记于a名下,且婚前已付完房款,房子归属于a;

2.a购买于婚前,登记于a名下,婚前已支付部分房款,婚后继续还贷,实践中房屋会认定为a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偿还的部分由双方平分;

3.a购买于婚前,登记于b名下,若不存在特殊情形,通常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房子归属于b;

4.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以结婚共同使用为目的,通常作为共有处理,法官会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等公平角度判定;

5.a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于a名下,属于a的个人财产;

6.a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于b名下,一般情况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a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予b或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7.a方父母部分出资,登记于a名下,之后由双方共同还贷,一般会将房子判给a,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由a给予b作出补偿;

8.双方父母均出资,登记于a名下,房子属于共同财产,认定为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予,双方按份共有。

结婚后:

1.婚后a以个人财产全款购买,房屋登记于a名下,房子属于a个人所有;

2.婚后a以个人财产支付部分房款,剩下的由共同财产偿还,房屋属于a的个人财产,但房屋后期偿还部分以及增值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同共有;

3.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a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于a名下,属于a的个人财产;

5.a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于b名下,一般情况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a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予b或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6.a方父母部分出资,登记于a名下,之后由双方共同还贷,房屋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予,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除外。

7.双方父母均出资,登记于a名下,实践中多将房子按共同财产处理,双方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您好!您说的这种情况是大部分人的误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并不意味着就是谁的房子,更无法代表一旦离婚,房子应该怎么分,分给谁。至于题主这个问题很复杂,影响因素很多,轴线判断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是个人财产,则全部归产权人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

  •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双方都有份额,所以判断如何分割主要围绕两个核心:第一是每个人的份额各占多少?第二,但房子只有一套,最终房子如何分配。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下面将详细阐述。

第一,房子到底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符合以下任一情况,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1、房屋取得时间为婚前,且房本仅登记在一人名下。

2、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且房本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3、房屋取得时间为婚后,房本登记在一人名下,并且夫妻间有明确约定房产为个人财产。

符合以上任一情况,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一旦面临离婚,房屋也属于其个人所有,另外一方无权分割。

特殊情况是如果另一方在婚内协助还贷款的话,那么房屋产权房需要补偿另外一方婚内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

第二,房子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会如何分割?

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两个方面考虑,第一是每个人应该有多少份额?第二是份额落实到房子上,到底怎么分

以下均建立在夫妻双方没有过失,仅按照占有的房产份额进行分割。

1、每个人应该有多少份额?

1)先看双方是否有约定,例如婚内财产公证等文件,明确说明双方在房产中份额的,就按约定执行。

2)如果没有约定,则看房本的共有人登记状态。如果登记的两人按份共有,则按照房本上显示的份额执行;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则按照一人一半执行。

2、份额落实到房子上,到底怎么分?

份额可以精确到百分比,但房子只有一套,如何分割?需要考虑的因素如下:

1)房子如果有贷款,且贷款在一人名下,那么大概率房子会判给贷款方,并由贷款方对价补偿给另外一方。

2)一方主张房产,特别是需要抚养孩子,并且除这套房子以外没有固定住所的一方,判给需要房产的一方,并对价补偿另一方。

3)双方都想要房产,那么按照竞价高低,判给出价高的一方,并对价补偿另一方。

4)双方都不想要房产的,那么共同卖房,按照双方份额直接分割现金。

当然可能以上均为根据实际案例总结的判断原则,具体情况还需要由律师具体讨论。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房产证写谁的名字不一定就是谁的。

当然,我国房产采取的是登记制,产权以登记为主。但是,我国的婚姻财产制度默认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在双方没有签订特别协议,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的情况下,婚后夫妻双方挣取的大部分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取得的房产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如购款房来源、借名买房。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一方面,判断房产属于哪一方所有。除了看产权登记人之外,还需要区分购房款的来源,是使用婚前存款购买还是父母借款/买房,均需要双方提供证据说明。而且实践中,此种情形非常复杂,法院判决也不统一。

比较明确的是几点:1. 婚前全款付清,面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也没有对房产进行装修。那么该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2. 婚后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己方子女一人的名下,属于己方一人的名下,离婚时不作分割。3. 婚前一方已经付首付,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有共同还贷,只分割共同还贷及相对应的增值部分。如果双方有争议,判给登记方所有。其它的情形比如,婚前双方均有出资,但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但是登记在对方名下......

总之,婚姻中的房产情形非常复杂,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细节,甚至婚姻中双方的过错程度,结合法律、公平合理原则,才能确定房产是否属于夫妻财产,分割如何分割。

你好。我是职小白。

关于你问得房产证一个人名字,这个细节需要细分,具体的小白根据自身工作经历和相关法律规定,理解如下:

一是如果是婚后购买的,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旦对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均会按照共同共有的财产选择进行处分。

二是如果是婚前购买的,这个里面又分为两种,一是确实由单方购买,另一方没有出资的,视为单方所有,应进行婚前财产鉴定,婚后要是双方共同还贷的,应当区分婚前出资和婚后出资为区别,婚前出资视为单方所有,婚后资产部分为共同共有。若另一方有出资,且存在流水,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

但是其中有一点,因为房产证只写了一个人名字,还所有人可以对不动产进行财产处置,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得权益应该按照不动产的实际利益由夫妻双方共有或者单方共有。

希望能帮到你,更多交流请关注我们。

这个要看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如果是你自己婚前买的或者是婚前父母掏钱资助你买的,而且是你一个人的名字算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前首付贷款买的,婚前贷款那部分钱是你个人财产,婚后还款部分算夫妻共同财产[微笑][微笑]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