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共同债务认定_离婚后,什么情况下才算共同债务呢?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共同债务认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离婚共同债务认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离婚后,什么情况下才算共同债务呢?

回答本题,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法律对此有何规定?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夫妻双方或者单方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生活或者生产经营中所借的债务。

我国《婚姻法》41条、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对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包含:

(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为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但夫妻一方与第三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或者从事赌博、吸毒等所负债务除外。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但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外,除非第三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基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清晰地知道,无论夫妻双方还是单方,只要此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此债务就为夫妻共同债务。

回到你的具体问题,“姑姑姑父离婚,姑姑向他姐借钱付首付,有借条有转账记录并且用于房子首付,但是姑父不知情是否可以算共同债务?”

尽管你的姑姑是单方向她姐姐借款,但该借款是在他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且用于他们的生活(买房付首付)且有相关证据证明,无疑此借款为他们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

离婚共同债务认定_离婚后,什么情况下才算共同债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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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金融老曹。

首先,这笔钱肯定是算共同债务的。

那么,离婚后,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共同债务。清偿共同债务需用到共同财产,如不足清偿,可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解释: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只赠与一方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通过对婚姻法法条的解读,我们现在来整理一下离婚时债务清偿的分类:

一、个人债务

1、婚前所负的债务;

2、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以供养没有抚养义务之人的债务;

3、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并且能证明债权人知道的情形下,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

4、婚后所负,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清偿:个人清偿

二、夫妻共同债务

1、婚后所负债务,且不属于个人债务的;

2、婚前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

清偿:共同清偿

三、一方对外举债的情形

1、一方婚前形成的债务归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之债用于婚后生活的为共同债务;

2、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一方能够证明为个人债务的除外;

3、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清偿:个人债务个人清偿;共同债务共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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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共同债务认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共同债务认定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