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双方无财产和住房_夫妻没离婚之前,一方偷偷的在外地购买房产,离婚后发现,该怎么办?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前双方无财产和住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离婚前双方无财产和住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夫妻没离婚之前,一方偷偷的在外地购买房产,离婚后发现,该怎么办?

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即便已办理离婚,但是离婚后发现还有夫妻共同财产的,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并且,对方的行为属于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若一方存在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是可以不分甚至少分。

法律上不存在障碍,更多的是在举证方面。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要想分割房产,作为原告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故作为原告应当收集并保留相应的证据。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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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要求分割隐藏财产的!

但是是需要证据去证明的,证明这个房产是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这一点取证来讲,不是很难,只要时间对的上就行。

但是还有需要证明是用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去购买的,这一点的话,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难取证的。所以建议你可以先去协商,分点价款什么的。但是如果协商不成,走诉讼的可能性比较大。法律依据在此:

离婚前双方无财产和住房_夫妻没离婚之前,一方偷偷的在外地购买房产,离婚后发现,该怎么办?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还是需要注意时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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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没离婚之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理应向由人民法院进行分配。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结婚后买的房子,双方父母都没有给钱,离婚时,房产怎么分?

谢谢邀请,楼主的提问是,结婚后买的房子,双方父母都没有给钱,离婚时房产具体怎么分,就要看该房屋是用婚前的个人财产买的,还是婚后的共同财产买的,才能给你回答的。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只要领取了结婚证,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在婚姻期间内,任何一方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家庭财产的组成是由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组成,不因为婚姻而改变婚前个人财产的归属性质,也不会认为婚内所买的财产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婚前的个人财产永远属于个人拥有的。

如果该房屋在婚姻期间内,是一方用婚前的个人财产购置的,该房屋的归属确权,依法就可以把它看成是婚前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是用婚前的个人财产购置的,房产就属于个人拥有。

如果该房屋在婚姻期间内是由一方用婚前财产出的首付,以后的还贷是用双方的收入来还贷的,或者是用一方的收入还贷的。婚前首付部分算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对共同财产,也就是还贷部分各有50%的分割权利。

如果该房屋是在婚姻期间内用一方的收入,或者是双方的收入购置的房产,哪怕在房产证上的确权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依法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对该房产的分割各占50%的权利。

我是杨恒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你

说一下遇到过的吧 小明小王婚后买了房子自己买的 离婚了,双方婚内无过错,协议离婚 因为该房屋属于婚后财产虽然房产证只有小王的名字,但小明是隐形共有人 同样占有产权份额,最后双方各占50%后来小王按照市场价格补偿小明,就此分割。

结语:双方怎么分?一,自主约定,只要双方同意,想怎么分就怎么分,二,不能自主约定,起诉后,法院一般会照顾女方利益多分,在下面四中情况下,法院会对过错方少分或不分:婚姻法规定了以下几种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双方在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况下买房,这个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有何依据呢?

没有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出资所购买的房屋,并且登记在双方名下,严格上来说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是按份共有的房产。

因为共同共有是基于男女双方缔结了婚姻这层家庭关系的基础之上所产生的共有关系,如果没有,结婚男女双方不存在夫妻关系,自然也无法存在共有关系,但是如果在同居期间,男女双方都出资购买了房屋,那么就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来共享房产。

当然,如果在房产证上本身就记载了份额比例的,按该比例来确认双方的份额,如果没有记载,可以按双方的出资比例来进行计算。

这就不同于男女双方结婚之后,不论是一方出资多,还是一方出资少,还是全部有一方出资都将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且通常情况下是平均分割,所以这就是同居期间和结婚期间购买房屋的最主要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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