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孩子怎么认定_离婚孩子归男方还是女方?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双方离婚孩子怎么认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双方离婚孩子怎么认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离婚孩子归男方还是女方?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一般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或由法院根据有利孩子生活等原则确定。

如果夫妻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有争执,那么需要法院介入,由法院根据一些规则来综合判定孩子抚养权。

如果是夫妻双方协商,这里面要考虑四个方面。

一是孩子的意愿。

孩子是当事人,父母离婚对孩子的影响最大,我们要听听他的想法。孩子主要根据父母对他的爱来判定。如果父母一方长时间照顾孩子饮食起居,陪孩子玩和孩子沟通,那么孩子感受到是浓浓的爱,会倾向选择他。

二是父母的意愿。

父母想不想让孩子跟着你,这决定了后续父母会不会给孩子足够的爱。如果一方不愿要孩子,强行塞给他,他把孩子当成拖累,只有厌烦,怎么可能去爱他。

三是父母的经济实力。

抚养孩子是一项耗大工程。除了投入爱,还要持续不断地投入大量金钱。不都说孩子是“吞金兽”嘛,要报各种兴趣班、辅导班,假期还要游学,生病了看病。如果你的工资微薄,养活自己都困难,那么怎么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呢。

四是父母的时间。

光有钱是不够的,孩子需要的是陪伴。抚养孩子需要花费父母很多时间。你要接送孩子,每天辅导他作业,按要求参加家长会,周末带他出去玩,特别是青春期孩子要时刻关注他的动向。如果你工作繁忙,经常加班很晚,或者你长期出差,你哪有时间做这些事情呢?

总之,离婚时,父母首先要从孩子的角度出发,把对孩子的影响降到最低,让孩子能够健康成长。

双方离婚孩子怎么认定_离婚孩子归男方还是女方?

离婚孩子判给男方的,女方是需要给抚养费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工具《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工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以及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扩展资料:

子女抚养费的确定方法: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当然,相对的是,父母在离婚时,也不能因此而不顾子女的生活实际需要,无端地抬高抚养费要求,以此作为离婚的条件,也是不适当的。

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

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多承担一些;支付能力较弱的,适当少承担一些。

3、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

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以此标准为基础,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显然都是不适当的。

男人离婚要孩子好还是不要孩子好?

有孩子的夫妻最好不要离婚,夫妻离婚最大的受害者是孩子,所以,除非迫不得也,一般情况下,不要选择离婚这条路。当然,离婚之后,目前,有一种不成文的约定俗成的规矩,男孩子跟父亲生活,女孩子跟母亲生活。既然有孩子,不能有不要孩子的想法,当然,你不要孩子,再婚容易很多。另外,要根据孩子的意愿或者法院的判决。

1.如果孩子特别小,最好让孩子和妈妈一起生活,母爱在孩子小时候的亲密关系体系构建是比较重要的

2.如果资金教育各方面相比较能给孩子最好的条件这些的最好是爸爸来抚养

夫妻离婚,男方要孩子好还是不要孩子好?这要取决于多种因素。离婚的原因,家族需求,男人的责任心、胸襟与涵养,生理因素等。最关键一点就是是否爱孩子。这些问题搞明白了,然后再决定要还是不要!


从这点上可以看出,这个女人是很强势的,而且占有欲很强,她的行为并不是舍不得孩子,是出自占有欲。既然你经济条件可以,那么不妨答应她的要求,只有你把自己拯救了出来,你才能再考虑孩子问题。如果离婚后,她对孩子不好,你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还有一个问题,一些女人在这方面是出于报复心理,而且考虑问题不理智,或许你给了她抚养权,她想再婚了,会觉得孩子是累赘,到时候再给你也不一定呢。所以,综合各种情况考虑,建议你不要被孩子所牵绊。现实一点说,有句话说“无毒不丈夫”,男人太感情用事不是好事,很多好男人人生不如意,就因为心软,容易感情用事。所以,不用想的太多,如果她能照顾好孩子,那么皆大欢喜。你完全可以开始自己的生活。这不是什么不负责任,事情都是变化的,关乎未来真的不用想太多,解决眼前的,你才能过好未来的。

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见仁见智的问题。我个人的看法是这样的:

你是一个男人,两个人结婚了有了孩子,离婚对两个当事人来说,可能都是解脱,可是对于孩子来说,那是天塌下来了,是一种莫大的伤害。她会特别的没有安全感,甚至是罪恶感,她觉得是因为自己父母才离婚的,是因为自己不够好,父母才抛弃她的。还有各种各样的想法,让他变得孤独,叛逆,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这时候作为父亲,你居然在问要孩子好,还是不要孩子好。你应该问孩子跟谁更好,更有利于他的成长。

如果你的孩子已经八岁以上,法官会问他愿意跟父亲还是母亲,当然还是会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才决定孩子判给谁。

如果孩子的年龄是八岁以下,首先考虑父母谁更爱孩子,跟谁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两害相权取其轻,争取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希望他以后的学习生活有保障。

对于你提出的这个问题,从字面上理解,你是想知道要孩子和不要孩子哪种情况对你更有利,如果真是这样,你应该是一个自私的男人,如果我是法官,我会把孩子判给女方,因为你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你没有做父亲对孩子要争取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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