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赠与子女_离婚时房产协议赠与孩子就行了!你以为就这么简单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协议离婚赠与子女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协议离婚赠与子女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离婚时房产协议赠与孩子就行了!你以为就这么简单吗?

根据多年的实践法律经验和现有的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和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的同时,将共同所有和按份共有的房屋约定赠与子女,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在没有办理变更登记之前,赠与人完全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但是,该赠与房产协议是基于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是基于身份关系和家庭道德而产生的,是双方能否就婚姻关系解除的前提条件。离婚后,是不应当允许一方反悔的。所以,在离婚时只要明确赠与孩子就可以了。

但基于现有的法律规定,存在一定的争议。赠与后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更有利于保护孩子的权益。

1、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举证方需提供签订离婚协议时受到欺诈、胁迫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方可撤销或变更。否则,在双方已依照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一方无权撤销对子女的房产赠与。

协议离婚赠与子女_离婚时房产协议赠与孩子就行了!你以为就这么简单吗?

2、离婚后原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行使撤销对子女房产的赠与,那么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之前,可以行使撤销赠与。但如已经完成变更过户登记的,则无法行使撤销权。以及另一方不同意行使共同撤销权利的,法律就不会支持。

对于协议离婚房产赠与给子女反悔的情况,目前审判过程中存在两种观点

1、离婚协议是对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共同财产分割以及离婚损害赔偿等问题达成的具有人身和财产双重性质的合意约定,是经过民政部门认可以及存档的文书,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又由于《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所以认为不能享有《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任意撤销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离婚协议中,将房产赠与给未成年子女的行为,系夫妻双方对财产的处分,达成合意,应适用合同法中赠与合同的规定。所以认为,离婚协议夫妻在将房子过户登记给未成年子女之前是可以主张任意撤销权,一方在房子过户前是可以主张撤销的。

小编同意第一种观点,因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处分的财产是具有附带身份关系性质的,是双方达成合意的表现,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离婚后在一定时效范围内如果没有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是不可以请求撤销的。因为如果允许撤销,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助长不良的社会风气,不利于保护子女成长,再者也不利于社会的发展。如果在离婚时双方达成了合意将房产赠与给未成年子女,建议尽快过户,以免后顾之忧!

一段婚姻始于爱与责任,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肝宝贝,父母都想要通过各种方式维护自己孩子的权益,几乎每个父母都想用自己的一生为孩子保驾护航。就算当这份婚姻走到尽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了,但是对于孩子的爱还是不变的,作为父母总想把最好的留给孩子,所以离婚后为了保障孩子以后的生活,就约定将房产归子女。但是过后可能因为各种原因,一方或者双方改变当时的决定,会遇到婚姻方面的法律问题,建议请教一下专业的法律人士。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协议离婚赠与子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协议离婚赠与子女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