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必须履行么_协议离婚后,一方不给补偿怎么办?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协议必须履行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离婚协议必须履行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协议离婚后,一方不给补偿怎么办?

中国好男人,为你点赞!

老婆出轨,却能冷静地处理婚姻关系,是现代文明社会文明人高素质的体现。

现代人认为,婚姻本身就是个契约。结婚是订立契约,离婚是废止契约,不再履行契约。《婚姻法》是特殊的《合同法》,合同中止或终止了,双方作清算即可。

按理说,违约方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但你作为守约方却主动承担责任,是中国好男人所为。房子车子都给对方,说明你还在乎她,只不过是无法生活下去了。同时似乎也说明你经济条件较好,不太在乎金钱。你又主动带了孩子,你是一个负责任的,有良知的的好父亲!

从你陈述来看,女方补偿你10万元,这是让她良心应该受到谴责主动向你支付,但现在居然不给,是不是暗示请求你原谅!如果不是,房子车子都没要,相信你也不差这10万元,一笔勾销吧!

我们相信:好人会有好报!

协议离婚后,一方不给补偿怎么办?

这个补偿的金额,是不是在离婚协议书中已经进行约定?若是约定了,那就好办点。双方在离婚协议书约定的事项是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是要受其约束。但离婚协议书毕竟不同于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对方未履行离婚协议书的内容,那仍然还是要回到诉讼来解决。所以你要做的还是得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法院审理判决生效以后,若对方仍未履行,这个时候可以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也是有的当事人喜欢通过法院来调解离婚,通过法院便一次性解决所有的事情,避免再次麻烦。

若是离婚协议书中没有涉及补偿的内容,那离婚之后想要补偿,这个可能就存在难度。即便提起诉讼,也不排除法院不予支持。

对于这个问题,如果你确定你们双方当初是协议离婚的,并且已经办理完正式的离婚手续,而且也签订了离婚协议,那么离婚协议在你们离婚之后就正式生效了。

离婚协议里面约定的内容,双方都有义务进行履行,如果有一方不履行的话,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的。

所以你说的房产都归她,还需要补偿十万块钱,那么他就应当按照协议去履行,如果不履行,你可以去法院起诉。

对于离婚协议,在离婚之后就正式生效了,任何一方都是不得随意更改或者反悔的,如果想要更改,那么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如果一方想要单独撤销,那么要证明这个协议当初签订的时候是受到了欺诈或者胁迫,如果没有这方面的相关证据,那么是不能随意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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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协议离婚,而且已经正式办理了离婚手续,则该离婚协议应该是成立,而且发生法律效力的。

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离婚双方任一方当事人均负有履行协议约定内容的义务。

如果离婚协议任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且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另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让法院判决对方履行协议约定。

所以,题主如果无法与对方协商解决,则可以直接诉至法院。

离婚协议书公证和不公证的区别?

离婚协议书已经婚姻登记机构存档,有法律效率了,不需要公证。除非协议书有关对方支付抚养费及其它经济事项,公证一下的话,如果以后对方违约,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用起诉。

离婚协议公证其实没有什么意义。如果没有离成婚,就算公证也没有法律效力。

通常来说,离婚协议可以不公证,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

如果是协议离婚涉及到房产问题的,比如离婚后需要过户的,有必要去公证,因为公证后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如果对方不配合,你可以直接拿着公证了的离婚协议直接去房管部门办理,无需对方配合。

离婚协议必须履行么_协议离婚后,一方不给补偿怎么办?

如果担心对方在办理了离婚之后,在财产交接时对方不配合或者想反悔,也可以办理离婚公证。

一句话概括离婚协议的最大特征就是: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之前,离婚协议可以随意反悔。

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综上,离婚协议公证应当提交相应材料,履行相关法律程序。不过,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婚姻关系宣告解除。而公证并不是婚姻关系解除的必备条件。公证的好处是可能在日后法院审理案件中,给法官更大的参考倾向。也就是说,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这完全取决于当事人自己。

离婚协议表明了房子归女方、剩余贷款由女方偿还,在没有将房子过户的前提下男方还能争取获得房产吗?

谢谢邀请;依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是在平等的条件下,出于双方自愿达成的内容条款,只要认可签字,领取离婚证,这份协议离婚文件与法院的判决文书就具有了同等的法律效力,能得到法律认可,就受到法律保护。

就如楼主所说的,离婚协议表明房子归女方,剩余贷款有女方偿还,在没有将房子过户的前提下,男方是否还能争取获得该房产。不是我打击你的积极性,在一般的情况下,这种可能性不大。

男方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责任人,签订的任何协议条款,特别是像这种离婚的民事案件,只要你认可,一经签字,就是一口吐沫一颗钉,板上钉钉的事。后悔了,要更改过来,只要女方现在已经履行了偿还贷款的责任,不松口,可以说比登天都还难。

除非有充分的证据链能够证明,在协商协议内容拟定的时候,受到了外来的胁迫,或者是对方有欺诈的行为,在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将女方上诉到人民法院,诉求重新分割财产。说句老实话,这个证据上哪里去找啊,就算你找到了证据法院能不能采信还两说呢。

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有充分的信心的话,可以寻求当地的律师,为你办理此事,律师会揭尽全力的使你的利益最大化。不指望律师,这其中有很多法律的细节问题,你解决不了。

开什么国际玩笑?

离婚协议已经在民政局备案了,白纸黑字明明白白签了你的大名儿,你还想怎么争取?

都是成年人了,有点契约精神好吧?

等贷款还清,即便你不配合女方去过户,她也能凭借离婚协议提起确权之诉,要求法院确认该房子归自己所有,然后自己拿着确权判决,到房管局去过户。

————————但是!

男方想争取房产,办法也不是没有的。

唯一的办法,就是和女方谈,征求女方的同意,重新对房子做出约定,并且两个人重新签一份补充协议。

这个事儿当然会有难度,但这是唯一的办法。

你说:我已经离婚了,房产证上又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自己偷偷摸摸把房子卖了,OK吗?

当然不OK。如果你要这样做,第一,女方得没住在那个房子里。第二,即使你偷摸地卖了房,女方仍然可以起诉要求追回你的卖房款。如果你是和第三人恶意串通卖方的,比如买家是你找的托儿,房子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售出,那女方还可以主张购房合同无效,要求买方返还房子。

这种情况还想争取房产,基本不太可能。

我们是建立在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基础,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则根据情况进行撤销。

认为还能争取房产的观点会认为,原则上财产属于夫妻共有,离婚协议将房产归属一方,本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财产赠与行为。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财产在完成赠与前,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房产作为不动产,完成赠与是以产权过户登记为准,现在房产过户,则另一方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撤销赠与。

实践中,法院基本对于此观点持否定态度。

即便认为该房产属于配偶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但是离婚协议与一般的赠与合同有着区别。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具有婚姻家庭的伦理道德规范,是建立在家庭、配偶等特殊身份关系基础之上并以解除婚姻身份关系为目的之契约,所以离婚协议的赠与本质上是附条件的赠与,是在离婚与否、子女抚育以及债务承担等涉及人身财产事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实施的赠与,所以不能撤销。

所以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是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对于财产分割是具有法律效力,各方原则上都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夏晓东律师

这种情况还想争取房产,基本不太可能。

我们是建立在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基础,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则根据情况进行撤销。

认为还能争取房产的观点会认为,原则上财产属于夫妻共有,离婚协议将房产归属一方,本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财产赠与行为。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财产在完成赠与前,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房产作为不动产,完成赠与是以产权过户登记为准,现在房产过户,则另一方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撤销赠与。

实践中,法院基本对于此观点持否定态度。

即便认为该房产属于配偶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但是离婚协议与一般的赠与合同有着区别。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具有婚姻家庭的伦理道德规范,是建立在家庭、配偶等特殊身份关系基础之上并以解除婚姻身份关系为目的之契约,所以离婚协议的赠与本质上是附条件的赠与,是在离婚与否、子女抚育以及债务承担等涉及人身财产事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实施的赠与,所以不能撤销。

所以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是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对于财产分割是具有法律效力,各方原则上都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创建于2019.2.23举报|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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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如果从离婚协议的角度来看,该协议系男女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并且经过民政局审核备案,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该离婚协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男女双方应该严格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执行,故男方无权对该房产主张权利。

例外的情况也有,就是双方经过自愿协商一致,取消了离婚协议关于该房屋产权归属的约定,这样男方才有可能争取获得该房屋产权。举例说明:李某和王某2015年4月10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双方共有的房屋归王某所有,购买该房屋办理的按揭贷款由王某负责偿还。2017年7月,王某因为长期失业导致三个月没有按时偿还房屋按揭款,面临被银行起诉的风险。李某作为该房屋按揭贷款的共同借款人,也收到了银行的催收通知。李某与王某商议,由李某补偿王某现金20万元,王某将该房屋的产权转让给李某,银行按揭贷款由李某负责偿还。后双方签订了协议书,撤销了离婚协议对双方共有房屋产权归属的约定,将该房屋产权变更为归李某所有,由李某负责偿还银行按揭贷款,李某签订协议后一次性补偿王某现金20万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协议必须履行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协议必须履行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