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婚前买的房子归谁_如果婚前一方买了房子没有下房产证,结婚时拿到房产证,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婚前买的房子归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离婚婚前买的房子归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果婚前一方买了房子没有下房产证,结婚时拿到房产证,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买的,如果是男方一个人拿的房款买的房子,就是婚前男方自己的个人财产。就算结婚后才拿到的房产证,也不属于共同财产!除非,结婚后拿的房产证上,写有你的名字!如果没有,那就不是!既然都结婚了,就不要去纠结人家花钱买的房子,是不是有你的一份。我觉得,婚前买房你一分钱没有花,都是人家男方花钱买的房子!即使写了你的名字,如果你们过的不幸福,分手了。你也不好意思,去分人家的房产吧。毕竟,因为不是两个人奋斗的果实,就算能分一份羹,吃着也不甜,也不会香!还是需要两个人,去一起奋斗得来的果实,吃着才会有味道,才甘甜!也最让人回味无穷!

您好!

不能这样认定。房产依然属于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以下从两个方面说明一下:

关于财产归属的问题

这里需要题主了解一个原则:只要是个人财产,只要没有变更所有人(例如,个人房子加上对方名字等),无论婚前婚后,都算作个人

财产归属与婚姻的关系,不仅仅看财产凭证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的,更重要的,是要看这笔财产的来源是什么。

按照题主描述,房子并非是使用双方婚姻期间的财产购买,而是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子。这种情况下,都视同为是个人财产。

注意:这与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无关,更与房产证什么时候下来无关。即便婚后购买,只要动用的是个人财产、且登记为个人名字的情况下,均属于个人财产。

是否涉及到共同还贷的问题

题主没有作此方面的描述。这里做一个假设:假设房子是一方婚前贷款买的。

这里介绍第二个原则: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无论产权人是个人还是两个人,都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用上面这句话解释题主的问题,意思就是:

如果婚内俩人共同偿还贷款了,还款部分将视作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未来涉及到分割的问题,这部分要进行均分(包括已偿还的贷款本金及其增值部分÷2)。

该情况在中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已经交清全部房款或者婚后以个人财产支付房款,但是婚后才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因为房屋购买的全部款项都由一方支付,即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交易的稳定性以及市场的积极性该房屋为一方所有即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您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前已经买了房子,只是没有拿到房产证,在结婚之后拿到了房产证,这个房子依然是您的婚前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下,是以买房子的时间为准的。

区分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是为了离婚的时候,在财产分割方面更加公平公正,不能让有的人因结婚离婚而受益,也不能让有的人因结婚和离婚而受损。

但是,如果您在拿到房产证之后,又把配偶的名字加在了房产证上,那这种行为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予,即该房屋就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只是付了首付,配偶也在未来生活当中帮助您一起还房贷,那这种行为在离婚时分割财产也会考虑。

所以,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一直较为复杂,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过还是会祝福您夫妻和睦,永远不要有考虑财产份额的时候。

婚前购买的房屋的合同,交款票据在结婚证办理前,且房屋为购买方一人独资全额购买,可不视为婚后共同财产。

结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房产证加上另一方的名字

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如果有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后用婚前财产给老婆买的房子,离婚后应该怎么判决?

一般而言,如无特殊约定,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关键是看该财产的取得时间,而与取得该财产的原因没有多大的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定。

从“婚后用婚前财产给老婆买的房子”的表述来看,具有明显的赠与意思,应视为对老婆的赠与,为妻子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如购买该房子时并没有赠与的意思,只是登记在妻子一方名下,则该房子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

在实务中,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归属与分割问题,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分析。

  看房子是否是婚前或婚后购置的。。

  如果是婚前,房产是属于购买方的。如果是婚后。那是夫妻共同财产。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因为在结婚后,房产证写的两个人的名字如果是夫妻,就是首付款的支付方已经把房产赠与给了另一方一半的产权,离婚后房产份额各占1/2.

3.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0条规定,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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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用自己婚前个人财产为配偶购买房产的,这样的行为应当定性为赠予。

鉴于一方用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为配偶购买的房产没有明确约定为配偶个人所有,鉴于该房产是在二人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取得,这样的房产依法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共有财产。

离婚时,该房产应当纳入夫妻共有财产依法予以分割。

这个问题很简单

婚后用婚前财产买房在老婆名下

说明是你个人婚前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但是你要证明 买房时的资金 是你本人的 或者刷的是你本人的卡

如果当时购房刷卡小票你有保留 那么就可以提供这个证据给法院

谢谢邀请:

一、娶老婆送彩礼是农村传统习惯,结婚了给老婆买个窝自己也住很正常。房子是长期性固定资产,婚姻也是终身制。公平公正,平等互利。

二、男方提出离婚的,是男方悔婚;女方有权不退彩礼,离婚不离家。

三、女方红桔出墙提离婚,女方悔婚需退彩礼。

四、公平公正: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离婚后房子一人一半,固定资产搬不走,夫妻不成做邻居。

法院判决离婚后,女方拒不搬离还将男方婚前购置的所有东西都搬走了,该怎么办?

网友,你提的问题我现在就答复你。女方离婚后不搬离原先的楼房。还将男方的购置的家具家电都搬走了。该怎么办?首先。我肯定一个事。女方肯定是没有住的地方。你难道让她上大街上去住吗?离婚是女方的过错还是男方的过错?如果是男方的过错。你这人太强势了。做人你要有点良心。既然你和他离了婚。要保证他有住处。能以正常生活。你叫他搬离,去住在哪里?离婚后,他既没有钱,也没有房,无法生活。你自己想想吧。作为一个男人。你忍心将一个曾经。同生死共患难的女人。把自己的青春。给了你。你好好想想吧。不要钻法律的空子。你是人,不是畜生。

谢谢悟空邀请。题主没有提判决的全部,只说判决离婚,女方拒不搬离和拿走男方婚前物品,真的不好判断。

既然双方经法院判决离婚,我想,法院出于对女方的保护,一定会考虑离异后女方的栖身之地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财产的分割。因此,女方因无居住场所而拒不搬离的理由,显然难以令人信服。

你们既然经法院判决离婚,说明你们双方难以达成协议,很可能是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可能是女方),最终经法院判决离婚的。夫妻关系到了這种地步,已经没有絲毫感情。女方这样做,我认为她是在报复你,发泄她对你的恨,对离婚的不满。尽管这样,我劝你还是先礼后宾,先和她沟通协商,和平解决问题。为避免意外,你可通过双方都信得过的中间人,与她见面商议,给其搬离留出适当时间。也可乘她不在时,对住房换锁,逼她与你协商。

如果还无法解决,你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依照民诉法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一审法院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同级法院执行。当然,执行费用由你支付。

感谢邀请!

离婚不是她自愿的吧?应该是被逼?

第一,她爱你,舍不得搬走。

第二,她不甘心苦了这么多年就这样搬走,所以搬走了你买的东西。

第三,不好意思回娘家。

人情化一点,做下来好好谈,好好聊聊,毕竟夫妻一场,你该给的,也给她点,一个女人不容易

一般情况下认为女方是弱势群体,会得到同情与帮助。但是这种离婚后女方未经允许占有掠夺式的抢劫,不能被道德和法律给予认可。只能是自己强硬起来,报警等是临时的行为,自己无能力保护只能受气。

一,不搬走,是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只要有能力找到或租到房子,应该搬离。否则,这可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挪走你的财产,要有证据。可找公安处理,也可到法院告她侵占你的财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婚前买的房子归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婚前买的房子归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