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离婚过户流程_珠海一女子遭遇家暴流产,起诉离婚却遭母亲以死相逼,你怎么看待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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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一女子遭遇家暴流产,起诉离婚却遭母亲以死相逼,你怎么看待此事?

有一种创伤,容易在家庭代际相传。上下两代过着相似的生活,能限制代际交流的冲突。

母亲愚昧地信奉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并把这视为自己身为女人的完整;把承受丈夫的暴行,当作自己为家庭为子女付出的价值。把女儿为追求更好生活的离婚当做家族最大的丑事,不可言说的心理是:如果离婚是可以的,我所承受的苦哪里还有价值?

母亲以为女人理应如此的痛苦创伤,会通过心理途径传递到女儿身上,内化成与自己相似的人生关价值观婚姻关。所以女儿忍受了家暴十年,直到被打流产才撼动了嫁了就得忍一辈子的信念。

女儿拒绝接受代际创伤,母女冲突开始,母亲以死相逼,捍卫的是自己如此活有价值的信念。此时,她没有多余的心力可以关注女儿的幸福。

希望女儿能够走出原生家庭的束缚,勇敢的追求有可能更好的生活。要敢于心安理得让自己过的比母亲更好。对于母亲的所承受的苦,要告诉自己那不是作为孩子的我造成的。

母亲选择了她要过的生活,并找到了自己在这样的生活里依然有价值的平衡。女儿完全可以为自己而活,离婚是一个全新的开始。今天整个社会的普世价值,不会小看、轻视任何一个敢于打破婚姻平衡,追求更好生活的女人!更大的价值,可能是在于代际创伤就此打破,女儿的孩子再也不用如她般背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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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生在珠海香洲的一户小家庭,张女士与你李先生,婚后共育有一男一女。

从2015年开始李先生先后五次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最严重的一次还是在妻子怀孕期间,其不顾妻子及腹中婴儿,殴打至妻子大出血流产,最终张女士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后被其亲母得知非但不安慰支持,其母还以死相逼,阻止离婚。

后来了解到其母曾有四个孩子,三男一女,但三个男孩都相继去世,唯独剩下女儿,母亲有严重的丧子创伤,其认为如果双方离婚了,意味这家庭的破裂,意味着女儿“没人要”,而自己一手带大的外孙也要被着女婿带走。

在这件事中,可以看出母亲一开始就被错误的婚姻观念所误导,没能认识到家暴的危害性。

而张女士也应该清楚一旦发生家庭暴力一定要坚决反对,而不至于等到事情严重到现在这种地步才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

随着“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也希望广大的女同胞们能坚定不移的维护好自身权益,让我们对家暴说“No

在发表对这件事的看法前,我想先把这个事实真相告诉大家:

母亲以死相逼这样的过激反应是有理由的:她如此反常过激的行为背后有着一段不愿提及的过往:张女士父母共育有三子一女。不幸的是,张女士三个弟弟均因病或意外已去世,张女士父亲也已中风偏瘫,这些变故给张母造成毁灭性的精神打击。有着严重的丧子创伤的张母,对离婚有不良认识,认为离婚就是家庭的毁灭,意味着女儿“没人要”,而自己一手带大的外孙、外孙女要被女婿带走。

珠海离婚过户流程_珠海一女子遭遇家暴流产,起诉离婚却遭母亲以死相逼,你怎么看待此事?

从横线部分可以看出,张母只是对离婚有着错误的认识而已。

其实我觉得世界上没有谁的父母是希望自己孩子离婚的,不是因为面子问题,而是担心孩子不懂婚姻,太冲动了。同时也担心离婚后就再也没法结婚了。所以父母对于离婚总是抱有一种不赞成的态度。而现代社会快速发展,离婚率也在升高,很多年轻人看待婚姻,也与已往发生了很大不同。所幸,在这件事中老人最后为了女儿的幸福还是努力去理解女儿。

事实:第二次开庭当天,心理咨询师在开庭前对张女士和张母同时进行一个半小时的心理疏导。开庭时,心理咨询师全程陪同张母旁听庭审,并适时劝导其控制情绪,使庭审得以顺利进行。庭审中主审法官也在积极引导双方理性协商离婚事宜,张女士和李先生最终达成了离婚协议:一人抚养一个孩子,但三年内两个孩子继续由张母照顾。三年后如李先生不离开珠海,两个孩子仍然由张母接着照顾。李先生如果违约带走孩子,则赔偿张女士相当于一套房屋价值的违约金。结案后主审法官还对张女士进行了电话回访,并和心理咨询师一起上门回访张女士一家,得知双方依约履行调解协议,张母情绪也基本稳定。

很多事在没有弄清楚之前,希望大家都能冷静做一个分析。张母的想法,我觉得是可以理解。这次事件,法院的处理我个人觉得非常人性化,非常棒!

对于家庭暴力,我觉得这是个很严肃的事,希望所有妇女能够引起重视。不要觉得道歉了就能原谅,那种保证了很多次都没能做到,也没必要再寄于其希望。

现如今离婚的事件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究其原因不外乎家庭因素、社会因素和个体因素等,而其中以家庭因素最为突出,如婆媳关系、夫妻感情、孩子教育、家庭暴力等。本案就因家庭暴力而起。

丈夫李先生自2015年开始先后五次对妻子张女士实施殴打,有一次甚至不顾妻子怀有身孕,殴打至其大出血流产。

丈夫的家暴令妻子心灰意冷,于是张女士决定不再留恋夫妻二人十多年的感情,向珠海市香洲区法院起诉离婚。

没想到此事竟然引起张女士母亲的强烈不满,甚至以死相逼。还带着两岁的小外孙咆哮公堂,大闹法庭。并多次打电话向主审法官哭诉,认为夫妻之间打打闹闹是小事,还带着两个外孙找到主审法官,坚决要求不准判决张女士离婚,并威胁说:“我已经没有了三个儿子,不能再没有女儿。如果你让他们离婚,我就和老伴一起自杀。”

由于李先生对张女士多次施暴,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继续生活的可能,张女士再三要求离婚,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主审法官认为该案在对家庭暴力的认定上无任何障碍,夫妻关系破裂较容易判断,但若不考虑张母方面的因素,以家庭暴力为由简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将很有可能导致张母作出极端行为。在征得当事人及张母同意后,将三方转介至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干预。

在心理咨询师耐心的心理疏导下,张母逐渐变得开明起来。原来张母如此反常过激的行为背后有着一段不愿提及的过往:张女士父母共育有三子一女,不幸的是,张女士三个弟弟均因病或意外去世,张女士父亲又中风偏瘫,一系列的变故给张母造成毁灭性的精神打击。

有着严重的丧子创伤的张母,对离婚有偏执的认识,认为离婚不但是“伤风败俗”,而且还会毁灭家庭,更重要的是自己一手带大的外孙子女将要被女婿带走。

经过心理咨询师的耐心疏导,并抓住了张母本质上非常疼爱自己的女儿,以及舍不得与外孙子女分开这两个关键点,于是,向法庭建议如果准许双方离婚,应尽力说服李先生不带走儿女,以防张母有过激行为。

第二次开庭时,心理咨询师全程陪同张母旁听庭审,并适时劝导其控制情绪,使庭审得以顺利进行。庭审中主审法官也在积极引导双方理性协商离婚事宜,张女士和李先生最终达成了离婚协议:一人抚养一个孩子,但三年内两个孩子继续由张母照顾。三年后如李先生不离开珠海,两个孩子仍然由张母接着照顾。李先生如果违约带走孩子,则赔偿张女士相当于一套房屋价值的违约金。

结案后主审法官还对张女士进行了电话回访,并和心理咨询师一起上门回访张女士一家,得知双方依约履行调解协议,张母情绪也基本稳定。


首先,为这个法院和主审法官的行为点个赞。许多地方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要么不会顾及家人的感受火速判定,尽快了事;要么就会因家人的阻挠百般推拖,不了了之。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不但解决了案件的时效性,而且还兼顾了其中的道义人情,可谓双管齐下,两全其美。

法律的严肃性

香洲区法院在办理此案时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当得知张女士与丈夫无法共同生活,符合离婚的条件后,法院主审官在张母无理的要求下并没有放弃,仍然依照法律的规定坚持判决。

法律的人性化

在张母的情绪方面,法院采取了人性化措施,主动为张女士化解家庭矛盾,排除张母的困扰,并为张母寻求心理帮助,解除了张母的心里压力,最终,让各方都得到了满意的结果。

传统观念依然存在

从张母的行为来看,我国传统思想依然还在,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张母认为离婚是“伤风败俗”、“毁灭家庭”的看法并没有过时,现如今许多年轻人草率结婚,造成了许多夫妻性格不合,从而引发家庭矛盾的产生,最后导致离婚或暴虐,弄得妻离子散,或让孩子生活在单亲家庭,缺乏父爱或母爱;或让孩子生活在暴力家庭,失去了健康成长的环境,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如果能将传统思想与现代文明相结合,树立人们正确的婚姻观和家庭观,社会环境将会更加和谐,家庭生活将会更趋幸福。

珠海市香洲区法院,依法治理、文明执法的行为,为中国各地法院树立了楷模,翻开了法律的新篇章,为百姓带来了好处,为社会增添了能量。

没毛病啊。不要离婚嘛。先把母亲殴打五次,跟自己之前所受痛苦一样。然后自己丈夫每殴打一次你就对自己母亲同样对待。什么时候你母亲跟你断绝母女关系你就可以离婚了。不打在自己身上不知道痛,不被所爱之人伤害就不知道心痛。那就来啊,互相伤害吧

珠海离婚小孩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珠海小孩的抚养费应该在500-1200元/月之间。

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

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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