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分房吗_龙川县一对母子坠亡事件:女子疑因假离婚变真离婚携子自杀,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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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一对母子坠亡事件:女子疑因假离婚变真离婚携子自杀, 你怎么看?

谢谢邀请;楼主说的是,龙川县一对母子坠亡事件;女子因疑假离婚成真离婚携子自杀,还能怎么看这个问题,世界上的法律就没有假离婚,这不是只法盲才造成的悲剧嘛。

虽然我不了解事件的真相,可以说没有发言权,但是就事论事,我还是要发表一点个人的看法。

从提出问题的正面,我们就可以看出,这对夫妻肯定是为了第二套房产,或者是为了别的利益的事情,要满足自私的愿望,双方才进行协议所谓的假离婚的。

世人都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无论任何一个国家制定的法律认定,真就是真,假就是假,是以法律的书面文件来裁定它的真假的。离婚就是离婚,哪怕离婚前有书面约定,在司法上可没有假离婚这一说词。

面对这样的悲剧,毋庸置疑,这个男人不信守承诺和誓言,连自己的孩子都不爱,背叛爱情,就是个道德败坏,可说是没有担当,不负责任,简直就是个渣得不能再渣的人。但是,法律却追究不到他半分的责任,依法他就是个自由身。

再来说说这个女子,虽然她已经去世,依照中国的传统死者为大,再要受到谴责的话就不妥当了。但是我还是要说,既然上了当,受了骗,再想不开,要寻短见,也不能剥夺孩子的生命啊,孩子可是你的亲生骨肉,你就忍心让孩子过早的陪你成了殉葬品,只能怪这个孩子的命不好,有这种法盲的母亲。

总之,要是这个母亲懂法,心胸豁达,凡事能想开的话,就没有两条人命的悲剧发生。

拆迁为了多分房产假离婚假分户这种事太多,想尽一切办法捞,我认识一人4O多岁有一男一女俩个小孩生活过得也可以,独院二层小楼属于城中村一类赶上全村拆迁前和媳妇办了假离婚,因分房按户分不按人,一年后分了房他和孩子一套,妻子一个人一套房。分了房目得达到他提出和妻子复婚,妻不答应不和他复落了个人财两空在家又当爹又当妈。心里有多苦只能认了,他妻带一套90平米房嫁了一个小老公,做人还是诚实点好,当初不假离,那有今日的苦。

愿天堂没有伤害💔和欺骗,一路走好

事件回放

5月11日,广东河源龙川县一对母子从自己家尚在装修的房子中坠楼身亡,当地公安在官微对此事进行了通报:2019年5月11日下午,有群众报警称,县城老隆新城某小区有人从高楼坠落在地且已无反应。接报后,县公安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相关处置。经120医务人员现场确认,坠楼的一对母子已无生命体征初步排除他杀。民警迅速开展现场勘察和调查走访现场群众、查阅相关信息记录等工作,查明死者王某娜(女,28岁,龙川县人)带着其男婴杨某泰从该栋高楼楼顶跳楼轻生。

事故原因

据媒体报道,死者妹表示:28岁的姐姐是高中老师,因与公婆关系不好,姐姐王某某今年3月与丈夫办了“假离婚”,离婚后仍在一起同居。但没想到,假离婚之后变成了真离婚,王某某一时想不开,便带着儿子轻生了。

据报道,事发前,王某某曾向前夫杨某发过多条短信,指责杨某及其家人“狠心”,对她不好,且言语中流露出要轻生的念头,“走之前,我会亲吻宝宝,让他在爱中离开......再见了,残忍的人”。这个女子是多么渴望让她爱的这个男人来挽留他的生命,但是前夫没有理会他。

相同事件

不寻常的五月,三起母亲携子自杀事件:4月23日,四川米易一个妈妈带着3个儿子跳河溺亡。5月1日,福建漳州一母亲带两儿子出走溺亡。5月11日,王某娜携8月大男婴坠楼身亡。

总结一下这三位母亲的共同点就是不被丈夫重视,而感到无助,才导致轻生。

个人观点

1.女性不应该在婚姻中迷失自我,不要把全部的爱都给一个不值得你爱的人,要自己爱自己。

2.有了问题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不要用这种极端的报复方式去报复,不值得!自己失去了生命还把8个月的孩子的生命也搭上了。

3.报复男人最好的方式就是把自己打造的更完美,更高贵,更有气质,过得比他滋润,让他知道:现在看不起自己,以后让他高攀不起!

4.告诫全天下的女人,不要因为某些利益去办假离婚,离婚证民政局公章一盖那可是有法律效力的,就算再说假离婚,在法律上那也是真的离婚了!

愿逝者安息,愿天堂没有伤害!

谢邀!

首先对死者感到惋惜,愿在天堂没有痛苦。

2019年5月13日,广东河源市龙川县公安局官方微信通报,龙川一女子王某携带8月大的儿子在高楼坠亡,初步排除他杀可能,疑是自杀。

有媒体报道称死者的姐姐王念(化名)提供了妹妹的离婚协议书,今年3月死者王某与丈夫杨某离婚。而且王念也表示,王某与杨某父母存在矛盾,和杨某也是“假离婚”,离婚后仍住在一起。后来王某发现自己的“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导致了后来发生的悲剧。

期间王某曾向前夫杨某发送过多条短信,指责杨某及家人对自己的狠心,且在语言中流露出了轻生的念头,“走之前,我会亲吻宝宝,让他在爱中离开........再见了,残忍的人”。

这个事件可以看出又是一个家庭矛盾引发的一起悲剧,才8个月的宝宝啊,就这样的离开的人世,真的感到心痛。

我不知道王某与杨某为什么“假离婚“,但是从新闻可以看出杨某及其家人确实欺骗了王某,让“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不过我估计其中是有预谋的。

从王某的姐姐提供的信息可以看出王某与杨某家人之间存在矛盾,而且矛盾不深,造就了杨某家人一起制造了这场“假离婚”来迷惑王某。

让其签订一些对王某不利的协议,待离婚手续办完以后,却否定掉原来的重新复婚的承若,让“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中间对王某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从而导致王某产生轻生的念头。这点从王某对杨某发的指责以及轻生短信就能看出。

这里我真想不出哪个男人会这样对待自己的女人,而且还是刚为自己生孩子的女人。即使家庭之间存在多大的矛盾,也不能如此狠心的欺骗对方。退一万步说,不看老婆,也要看才8个多月的孩子的面上,都不能这么做。

男人就该有男人样,如果连自己的老婆和孩子都不能保护的,更何况还去欺骗她,这还能算男人么。期间也不知道王某受了多大的委屈,才会选择带个宝宝一起轻生。对于此事件,我相信警方会查清真相,法院也会做出公正的判决。

最后死者为大,愿安息。也希望今后不要再出现这样的新闻了。

谢邀。首先看到这种新闻,很心痛,就因为离婚就不活了,还累及了孩子,不知道女子有多绝望做出这样的非常之举,先不说事件中的男人有多渣,首先女子的性格有问题,偏执,固执,心i理脆弱,不能自立,走进了感情的死胡同,才导致悲剧的发生,这就是典型的性格即命运。做为女人,要有强大的心理,懂得爱自己,不依咐别人,保持人格的独立。只有这样你才能应对婚姻中的突发事件。文中的女子,不知道这个渣男有多岀众,能让你不顾父母的感受,居然一尸两命,你走了,留给活着的人无尽的悲痛,让你的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让父母的余生咋样渡过。悲剧的发生应该给所有婚姻中的女性敲响了警钟,人生只有生和死是大事,别的什么都不是事,只要活着就没有过不去的坎,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要对自己负责,而孩子的生死更不能由父母来定。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办离婚证后还和前妻同床共枕一起生活,这样算不算假离婚?

这种情况现实非常多的,身边就有,说一下我见到的这一例。

这一对夫妻,我都认识。男的教师,我同事。女的,乡医院上班。一个儿子上学。按理这俩口子应该很完美了。

这女的,不知什么时候爱上了赌,每月一发工资就去赌,有时没等下月发工资,口袋空空。夫妻俩就这一个儿子的读书费用,后来全落在男老师的肩上。

这位同事实在忍受不了,于是提出离婚。儿子当时正读高中,面临高考,双方约定瞒住儿子。儿子从学校回家,父母都会在一起。一家子热热闹闹,旁人根本看不出来。

知道他俩离婚的事的人真不多,我早知道了。因为婚前两人共同买了一房子,离婚了女方也没地方可以住。所以“离婚不离家”的事实长期存在。同用一个厨房,卫生间。只是住房分开,各锁各门。当然,有时,他俩也睡一起了。

就这样,离婚的两人瞒了儿子很久,在儿子大学毕业找到工作,儿子也谈了朋友,这时才向儿子公开。这之前,儿子的上学所有费用,女的离婚了更自由,让她拿钱给儿子也没有,或许会多少出一点。具体不详。

据我同事说,儿子上学的费用,全部或绝大部分是我同事承担的 。同事生活真的很艰难,本来抽烟的戒了,我非常清楚。偶尔抽一点“蹭烟”,喝一点“蹭酒”。我退休前那年,(08年),仿佛记得08年教师才调资,还补了几个钱,我这同事的日子才松了一点。

补说一个趣事,那天我上班路上遇到同事两口子,我问他俩干什么去?回答,打结婚证。因为他俩以前没办结婚证,要办离婚必须出示结婚证。这就出现了,先去领结婚证,过几天再去办领离婚。我之所以知道,也正因为这个。我问了同事,你怎么现在想起领结婚证?

我退休后,听说我同事从家里搬出了,住房让给儿子了。同事找了一个老伴,住老伴家了。同事现在也快退休了,儿子也添了小孩了。女的情况我没有打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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