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父母给买的房子_婚后父母全款给儿子买房,房本写上了儿子儿媳的名字,要是离婚了该怎么办?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父母给买的房子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离婚父母给买的房子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婚后父母全款给儿子买房,房本写上了儿子儿媳的名字,要是离婚了该怎么办?

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儿子儿媳房本写名,视为婚内赠于儿子的房子,儿媳只有在她还是老人儿子的妻子期间,享有同住权利,离婚后,哪方父母掏钱其相对应的子女受益,老人全款买的房子只可能是赠于自己子女一方的。老人可留存买房款银行凭证,以此证明。

儿媳生的孩子,离婚带走怎么办?

房子固然昂贵,但是孙辈更珍贵。如果儿子媳妇离异,不管房子给谁,都比不过孩子,一般也是养孩子一方得房子。房子最终给了孙辈,终于舒口气了吧!

男方父母花钱买房自己用,因特殊原因写的儿媳妇名,离婚如何归还?

谢谢邀请!

👮证据说明问题。男方父母花钱买房自己用,其买房的发票、收据、契税证,……能否证实其问题,就显得特别重要。例如:该票据写的是谁的姓名,是否有银行存款、贷款、取款、转款、打款往来名细、或“借、贷”发生额、或银行小票、……等原始依据。

👩其各原始票据的发生账户姓名、是否与产权证有异同;父母是否与其儿媳就产权问题,有过协商、承诺的书面协议或依据……。能否明确否定其相关的赠予关系。

👧事实证明问题。男方父母购房后,是否是产权证的实际持有者、是否是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或唯一住房、或首套住房……。是否有无利益关系的第三方、能证实主题中的前两个问题(事实),不属于赠予关系。

👸假如以上证据、事实具备(成立),且能证实其产权、系男方父母的全部独立产权,离婚时就有排除赠予、或部分赠予,或夫妻共同产权的可能性。

🙋否则、法院将会视其证据不足、或理由、事实不充分,视为父母的部分产权、或作赠予对待,或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依法裁决!

您好!父母出资买房自用,但是登记在儿媳妇名下,其本质为“借名买房”。

1、如果没有“借名买房”的证据,仅有父母的出资证明的情况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旦离婚,儿媳将分走一半的产权。

2、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借名买房”和“男方父母”出资的情况下,一旦离婚,男方父母是可以拿到房屋的全部产权的。

离婚父母给买的房子_婚后父母全款给儿子买房,房本写上了儿子儿媳的名字,要是离婚了该怎么办?

所以判决的关键在于证据的情况。下面将就每个情况分别讨论。

第一,如果仅有出资证明,那么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所以父母在没有其他说明的情况下,房产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所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房本上登记的是儿媳妇一个人的名字,所以在没有明确两个人各自份额的情况下,按照夫妻各方各占一半处理计算。一旦面临离婚,儿媳可以分走属于她的一半产权。

第二,如果有父母的出资证明和借名买房证明,一旦面临离婚,男方父母是可以要回全部产房份额。

通常借名买房需要完整的书面协议和全部证据链,但是在裁判实务中,对于亲属之间约定的借名买房协议,可通过购房票据、实际使用或控制房屋等客观情况来认定。证据具体要求如下:

1、购房票据:包括购房合同、契税发票、转账记录(附有备注内容,包括转账用途)

2、实际使用和控制情况:是否实际居住;水电费、物业缴纳情况等。

如果能具备以上两类证据,基本可以认定男方父母实际借儿媳的名字、购买自己的财产;书面合同并不作为强制要求。

但是,如果男方父母是因为限购政策或购房资格等原因,借儿媳名字买房的,如果要求归还房屋,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第三,其他提醒

所以“借名买房”本身属于风险比较高的行为,最后容易导致财产外流。如果不是必须,尽可能避免这种行为;如果已经发生了,建议尽早过户到实际购买人名下。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第一,先说司法实践中最可能的处理方式,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平均分割,儿媳妇要么拿到房产,然后拿出相当于房屋价值一半的折价款给男方,要么放弃房屋产权,男方拿房屋价值一半的折价款给女方。

第二,说说理由。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具体到这个问题,父母买房登记到儿媳名下,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双方的赠予,且完成了所有权登记,因此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

第三,有原则就有例外。如果父母能够举证该房产并非是对子女的赠予,而是有其他原因,如登记在儿媳名下是为了规避限购、申请贷款等因素,则有可能推翻司法实践的一般认定,当然这种举证需要有强大的原始证据作为支撑,如当时签订的代持协议等。总体来讲,这种举证难度很大。

第四,如果购买该房产时钱款均由男方父母出资,离婚时该房产虽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到男方对该套房产的贡献比较大,而酌情照顾男方,适当提高男方在该房产中的比例,但是幅度也很有限,毕竟夫妻共同财产以平均分割为常态,以倾斜分割为例外。

以上,一个上海滩小律师的一点浅见。


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后出资买房,房子在男女双方名下,离婚后,这个房子该如何分割?

谢邀,我觉得这房子是婚后财产,但是买这房子是男方的父母出资买的,就算这房子加上你的名字,说不定人家留着买房的证据呢,离婚时你不一定能分得到,见议你去找个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

咨询者是男方还是女方?这房子是男方父母为了能让儿子娶上老婆买的,是男方父母的财产,女方要是离婚就别想着分房子了,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男方要是有过错,又想着离婚,适当补偿女方点钱吧,谁的生命也不是用来浪费的。不管是谁,都别算计别人的财产。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父母的行为属于赠与,是赠与给你们这个家庭的。所以,是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应该没有什么疑问,简单地说,不就是二一添作五吗?

除非,这个赠与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赠与,在受赠人违反了赠与人的意愿,赠与人可以撤销。譬如说,父母的条件是婚姻持续。如果婚姻失败,就是说离婚了,父母可以撤销赠与。既然赠与被撤销,那就和你们两个没有关系了。

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后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应视为对男女双方的赠与,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因此,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可以分割一半份额财产。

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两种情形:

一是,如果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后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则该房产视为只对男方的赠与,该房产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法分割该房产。

二是,如果男女双方父母在婚后共同出资为夫妻二人购房,那么,无论房产是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还是女方一人名下,或者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该房产均属于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男女双方按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屋产权。离婚时,按照各自享有的份额进行财产分割。

房子是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的,并有女方的名字,现在离婚了,因为有你的名字你就想分,我的理解是:当初加你的名字是初衷是你是儿子的媳妇,是想着你们好好的安安稳稳的过好小日子,是给儿子与媳妇的,现在你离婚了你觉得你应该分走房产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父母给买的房子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父母给买的房子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