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行政败诉_溥仪离婚案败诉,他做了一件什么事,引得哄堂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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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仪离婚案败诉,他做了一件什么事,引得哄堂大笑?

末代皇帝溥仪,摄政王载沣的儿子,天生就是个搞笑段子手,大有语不笑人死不休的气场。

溥仪和皇后婉容

在日本的法庭审判上,他说:“我可没让日本人把我的祖先当成他们的祖先!”整个法庭哄堂大笑,溥仪的意思就是日本人觉得满人就是他们的祖先。还有一次溥仪陪伴朋友去故宫游玩,他说:“我回自个家还要买票?”这话说的让人想不笑都难哈!那么溥仪和淑妃文秀离婚这件事他又有什么样的搞笑段子呢?

溥仪的婚姻也是很不幸,先是妃子和自己闹离婚,后是皇后和侍卫私通。

民国十一年(1922年)12月,溥仪大婚,娶了一后一妃,皇后婉容,淑妃文秀。文秀比婉容提前一天被迎娶入宫,目的就是为了明天的跪迎婉容。文秀是溥仪首选的第一个女人,她聪明伶俐是个爱学习的姑娘,8岁时,就开始读私塾,尽管她家境贫寒,但知书达理。

婚后,溥仪对她还算不错。但是皇后婉容比她出身高贵,颜值更高。后宫争斗是一场无硝烟的战争,历来无法避免,文秀和婉容也是如此。文秀毕竟只是小妃子一枚,在各方面都不能和婉容平起平坐,受压是免不了的,于是一场“刀妃革命”开始上演。

1924年文秀的处境更加艰难,甚至连下人都敢奚落她,在溥仪被逐出皇宫之际,一个除夕夜,溥仪和婉容在寝宫玩耍嬉笑。被冷落的文秀,从自个儿袖子里拿出一把早就藏好的剪刀,捅向自己小腹,准备殉清,被下人拉住,自杀未遂。溥仪面对下人的禀报,生气地说:“她惯用这伎俩吓唬人。谁也不要理她!”文秀心中哇凉。

溥仪被赶出皇宫,积极奔走在复辟的路上。文秀多次劝解溥仪放弃投靠日本,放弃复辟。这些让溥仪认为文秀和他不一心,是在拦阻他当皇帝。溥仪更加冷落厌弃文秀,每天只和皇后婉容成双入对溜街,吃各种小吃,出入各种娱乐场所,留下文秀独自流泪。

文秀在其远房表姐夫毓璋的女儿玉芬的开导下决定离婚,玉芬的开导对文秀来说很牛叉:现在是民国,男女平等,感情不和就离婚!

1931年8月文秀的妹妹文珊用计带文秀逃出皇宫。10月,文绣请了三个律师,一张诉状将溥仪告上法庭,要求离婚。诉状内容部分原文:

“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枕独抱,愁泪暗流,备受虐待,不堪忍受。今兹要求别居。溥应于每月定若干日前往一次,实行同居。否则唯有相见于法庭。”“同居九年,未得一幸”。

文秀

妃子要休掉皇帝,这是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头一遭,在当时这可是个吸人眼球的特大新闻。

于是各大报纸都在蹭热点刊登这个消息,瞬间整个天下被闹的沸沸扬扬。

溥仪气得脸都绿了。尤其是里面写有“结婚九年,没有一次临幸”,这让作为男人的溥仪丢尽了脸面。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溥仪不得不和文绣离了婚。

“皇帝被妃子甩掉”,溥仪觉得这下丢人丢大发了,只好当庭宣读了一封圣旨想挽回面子。内容是:

“谕淑妃擅离张园,显违祖制,应撤去原封位号,废为庶人,放归母家居住省愆,钦此!宣统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

圣旨刚读完,就弄了个满堂大笑。离婚后,溥仪付给文绣生活费5.5万银元,要求文秀不得再嫁,文秀根本不理他还是嫁了。

离婚案件行政败诉_溥仪离婚案败诉,他做了一件什么事,引得哄堂大笑?

文绣离婚后,就去当了个小学老师,过着普通人的生活,不久她的钱财被骗走,只好到大街上叫卖香烟。她后来嫁给了党校国军军官刘振东,生活也算幸福。

离婚后的溥仪把所有责任都推到婉容身上,对婉容彻底冷淡,最终使投婉容投入侍卫的怀抱,她靠吸大烟打发时光,39岁病死。

溥仪离婚败诉案指的是溥仪与他的淑妃文绣离婚的案件,当时成为社会热点,被各大媒体报端所报道,被称为“刀妃革命”。

在当时的民国时代,皇上的妃子敢休了皇上,这可是听所未听,闻所未闻啊。作为当事人的溥仪来说,他感觉是丢人丢大发了,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恨不得把这件事像掐烟头一样把它掐灭了。

事情回到1922年,文绣和婉容作为溥仪的一淑妃一皇后前后脚的嫁给了他。文绣虽然被溥仪看中,但是注定在级别上要比婉容低一级。文绣要早晚给皇太后,给婉容请安。其实这样不要紧,更要命的是溥仪冷落了文绣,他更喜欢的是婉容。仿佛文绣就是他的一个件衣服,不喜欢就放在一边置之不理。

文绣开始和婉容争宠过,但是以失败告终,溥仪对她更加不理不顾,甚至下人都开始欺负文绣,绝望的文绣甚至想到了自杀,即使这样也不为溥仪所动。几次三番,文绣的心在溥仪那里得不到温暖,冷冰冰地,变得僵硬了。

文绣在妹妹文珊和外甥女的开导和帮助下,逃离了皇宫,聘请了律师,向溥仪递交了律师函,其内容如下:

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枕独抱,愁泪暗流,备受虐待,不堪忍受。今兹要求别居。溥应于每月定若干日前往一次,实行同居,否则唯有相见于法庭。

文绣的直言不讳,说到了溥仪的痛楚,仿佛自己的伤疤刚刚愈合,却又被别人揭开一般疼痛难耐。

作为末代皇帝的溥仪觉得自己被文绣起诉离婚这件事情,不但使自己颜面无存,而且整个大清朝皇室的颜面都让她丢尽了。

其实分析一下文绣的律师函,我们可以看出分为两部分:前半部分文绣指出了自己九年婚姻的不幸,后半部提出了解决的办法,或者是溥仪改变,与文绣相亲相爱,有夫妻之实。如果做不到,那么就法庭相见,非得离婚了。

震怒的溥仪毫无办法,最后与文绣法庭相见。溥仪和文绣双方都有亲友团陪同,在大家的见证下,溥仪与文绣宣布离婚。溥仪向文绣支付5.5万元的赡养费,同时溥仪提出不许文绣再嫁。

就在大家就要起身离开的时候,溥仪站起来说自己有话要说,然后竟然拿出了一纸旨,展开后自顾自地读了起来,

“谕淑妃擅离张园,显违祖制,应撤去原封位号,废为庶人,放归母家居住省愆,钦此! 宣统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

溥仪准备特别充分,大体意思说的是,文绣偷偷离开了皇宫,违背了祖制,为了惩罚她,撤去了她的封号,把她废为庶人,并且让她回娘家去居住。

溥仪刚一读完,就引起了哄堂大笑。庭审现场立即嘈杂起来,人们窃窃私语。从大家脸上不怀好意的笑容看来看,溥仪出糗了。

那么大家为什么会哄堂大笑呢?原因非常明确,溥仪宣读的这个太搞笑了,当时已经是中华民国了,大清国早就灭亡了,圣旨失去了它的时效性。而在法庭上生效的是审判长的判决,而不是圣旨,否则的话为什么还去法庭呢?特别是历朝历代,也没有见过皇上亲自宣读圣旨的。用一句不友好的话来说,溥仪仿佛一个小丑一般在公众面前表演。

溥仪离婚败诉之后,文绣经过了一段生活的低迷期,之后找了一个普通人嫁了,日子过得还不错。而溥仪的皇后婉容最后也迷失了自己,为别人生了孩子,令溥仪更加难堪。

溥仪在经过劳动改造成为普通的中国公民之后,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与一名叫李淑贤的护士组建了新的家庭,过起了平常老百姓的日子。

1967年10月,末代皇帝溥仪走完了自己生命的历程,享年61岁。

大清早都亡了。曾经作为皇帝一言九鼎的溥仪,却被他的妃子闹离婚推上了公堂,原本这对溥仪来说就很尴尬了,已然不能接受。

而且案件败诉了,那就接受现实吧。毕竟是民国时期了,他说了已经不算了。可他当堂拿出了一份圣旨(史上皇帝亲自宣读圣旨第一人),想着挽回一点颜面。可这在别人看来,就如跳梁小丑般的表演,实则是自取其辱。

妃子休皇上的事儿,此前是闻所未闻。这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轰动,还被称之为刀妃革命。具体情况且听我给你从头细说。

1922年,这已经是溥仪退位后的第10年了。这一年分前后脚溥仪娶了一个皇后,一个妃子,也就是婉容和文绣。自古皇后与妃子很难有和睦相处的,毕竟身份地位不同。

文绣也想得到溥仪的宠爱。但现实却是溥仪对婉容更宠爱一些,从地位和感情上她都落了下风。她成了可有可无的存在,很多时候溥仪就把他当个物件一样束之高阁。

文绣也想过抗争,也与婉容争过宠。可她越努力遭到的白眼就越多,在溥仪的纵容下,甚至连下人都开始欺负她。眼看着溥仪离自己越来越远,她的心也逐渐变得冰凉。

那时候新思想涌动,妇女的社会地位也在逐步提高。文绣也是一个倔强的女子,她不想就这么委曲求全的过一生。在其妹妹的帮助下,她逃离了皇宫。而且聘请了律师,她要打离婚官司。

随后溥仪就收到了律师函,内容如下: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枕独抱,愁泪暗流,备受虐待,不堪忍受。今兹要求别居。溥应于每月定若干日前往一次,实行同居,否则唯有相见于法庭。

溥仪有他的痛处。在他的自传《我的前半生》里就说到过,大意是他少时已经被宫女玩废了,功能出现了障碍。所以他不能满足文绣提出的要求。

但是起诉离婚这件事让他这个大清曾经的皇帝颜面无存,虽然震怒,但却毫无办法。只得与文绣法庭相见。

最后自然是溥仪败诉,婚是离定了。还得向文绣支付5.5万元的赡养费。如果事已至此也就罢了。

判决宣读完,大家准备起身离开的时候。他却拿出一份圣旨自顾自的宣读起来。“谕淑妃擅离张园,显违祖制,应撤去原封位号,废为庶人,放归母家居住省愆,钦此! 宣统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

你说你这不是自己过戏瘾了吗?此时你的圣旨就是废纸一张,大清已经亡了,你忘了吗?

所以当他宣读完圣旨后,便引起了大家的哄堂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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