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怎么成陌生人_离婚以后可以成知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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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以后可以成知己吗?

我认为,离婚后很难成为知己,不变成仇人就不错了。男女心心相印,彼此欣赏,情投意合才结婚。缺乏理解、包容、信任、责任和担当等诸多原因才导致离婚。

什么是知己?知己就是相互了解和理解,相互赏识,懂你心事,知你心意,不涉及任何利益,不图任何回报,无话不说,坦诚相待,风雨同路,不离不弃的人才能成为知己。

相互不理解,没有感情基础,没有信任会成为知己?显然不可能。除非你和她或他还有爱,藕断丝连,想再续前缘。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互相视婚姻为儿戏,玩世不恭,戏弄感情,这种关系不是知己,而是一种互有需求的暧昧关系。我是粮农二代,一家之言,不喜勿喷。

谢邀、因为没🈶️切身感受、把握起来不一定精准、只能凭空想象、。

生活中确实有这种情况、男女俩人之间、有的适合做夫妻、有人适合做知己、因为婚姻与知己是相差悬殊的两回事、婚姻中的夫妻朝朝暮暮都在一起、一生一世都在重复演奏锅碗瓢盆交响曲、即便生活困难重重、压力无限、即便生活中经常勺子碰锅沿、产生的种种矛盾在所难免、但因为彼此🈶️爱情、仍能不离不弃、仍能因爱而厮守一生。而生活中的知己、大多是君子之交淡如水!纯粹的精神世界的交际。知己无需爱情、只需爱慕和友情,知己无需性格相同、只需兴趣爱好相投即可。

那么说一千道一万、离婚的俩个人可以做知己吗?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完全🉑️以做个彼知此知的知己而不为过。但人与人是不尽相同的、离婚了、能做知己做知己、不能做知己也不勉强、行事由人、顺其自然。

有一点你必须注意、如果你再婚了!你对知己的把握必须得体、因为婚姻中的男女、无不希望自己是另一半心里的唯一。

离婚以后可以成为知己吗?

离婚了,还能做无话不谈的朋友,还能成为彼此的信赖和依附?

除非他(她)始终是你的心甘情愿与不舍……

否则——

无话不谈的信赖和依附,夫或妻一人足矣。

离婚后很多人都变成了仇人,变成知已的少之又少。

就拿本人来说,离婚前已经有预兆,和前妻迟早会离婚。但由于本人的善良和重感情,又不想让前妻难受。

于是乎我为前妻做了很多实实在在的事情。

一是想尽一切办法把她从县城调到市里工作。

这是个系统工程,他的难度比跑官还难。那是二十年前的事情,当时本人才是个普通股级干部,既没权也没钱,更没有什么过硬的资源。但是,我克服了重重困难,把她从县里调到了市里工作。

离婚后怎么成陌生人_离婚以后可以成知己吗?

二是给她创造条件与单位同事搞好关系。我还经常请她们单位同事来我家吃饭等等。

三是我承担了很多家务活,让她多些自由空间。

尤其是离婚时我净身出户,135㎡的房子全给她,抚养女儿的事如生活费学费全由我承担,更重要的是当时还欠10多万元的债务全由我背负。

但离婚后两人再没有讲个几句话,偶尔为了女儿的事会打电话沟通,但一接电话就是骂个不停……等等这些都无法沟通,只有对我恨在心头。

事实上离婚都会有各自的离婚原因,如果夫妻俩相处恩爱,家庭和睦,感情上、性格上、身体上,生活和工作及经济上等等都没有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又怎么会离婚呢。

既然离婚了,就不会再有那种感觉了。成为知已者按比例来说,肯定是很少的,不信你去搞个调查,现实会告诉你答案的。

离婚以后,除了男人应该担当的社会责任外,其它就没有了往来,也就不可能成为知已或朋友。这是原则,否则新的生活就不可能过得下去。

离婚已后,不管男女都会重新组成新的家庭,任何一方如果还与前任有往来,知已,情人……,那另一方会如何想呢,?日子还能过得去吗?显然不可能。

不要说以前是夫妻关系,就是没有这种关系的人,也要保持距离,不能让新的伴侣,在心里上产生爱情危机感,造成以后生活上的不信任。那样才好过日子,才会有晚来的幸福生活。

作为母亲,离婚后再也不与儿女联系,成了陌生人,你怎么看?

对于这个情感问题,我是太有感触了,真的有很多话要说。

我以前和孙老师家住东西院,两家之间只隔了一道柞木栅栏。孙老师的孙子八岁那年,他的爸爸和儿妈妈离了婚。从此,这对母子就再也没见过面。一直到上了高中,孩子才被允许去看了妈妈一回。

二零一八年的时候,孩子考上了大学。录取通知书下来以后,孩子给他妈打了个电话。一是告诉妈妈一声,二是想让妈妈给买一个笔记本电脑。她妈当时还真答应了。可是想要去买的时候,再打电话就已经是空号了。去她家找她,被告知出远门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当然,答应好了的电脑也就此泡了汤。

我一直在想,如果他妈妈过的困难也罢,殊不知他妈妈家有好几个摊床,过得不是一般的好。十多年来,只和孩子见过一面。不给孩子抚养费也就算了,一台电脑几千块钱,难道是你拿不起吗?骨肉亲情何在?你的血脉到哪里去了?邻居们都说:“这小媳妇儿的心也太狼了,好赖不济,那可是你的亲生儿子啊”!

这样的人,实际就是一个无羞无耻、无情无义之徒。在她眼里,除了有她自己,其他的什么都没有。老话说:“虎毒不食子”。可看她这副德行,真要是到了关键时刻,她要是不把儿子推了出去,那她就不是“母亲”了。你见过这样当妈的吗?

这个现象,似乎在离婚后的女人身上比较普遍。除去男方及公婆有意不让女人看望、联系孩子的原因,更多的还是因为女人对前一段婚姻持彻底否定的态度而造成的。

我在计生部门上班,经常要出具各类婚育证明。有一天,一个女孩和母亲一起来,要求我们帮她出具初婚未育证明,并将各类证件,包括结婚证给了我。

我在内部的系统里用她的身份证号码查询了一下,发现她在省内的其他县市已经结婚生子过了,便询问她是否已有过婚育史。有过的话,我们的证明上都必须写清楚她前一段婚姻状况的,她也肯定不可能是初婚未育了。

她们母女连连否认。我说出了她前一段婚姻的前夫姓名、孩子出生日期。女孩愣在了那里,随后就泪如雨下,不停地说:“可恶的人,我这一生就毁在他手里了!离婚了还不放过我!”一旁的母亲也陪着流泪。

原来,女孩确实曾结婚生子,可由于婆家人都将她当外人,夫妻矛盾、家庭矛盾,逼得她不得不选择离婚,两家人因此吵得不可开交,最后和前夫家更是对簿公堂,才终于把婚离了,孩子判给了前夫。

后来,她辗转到另一个县市上班,并以未婚女的身份找到了一个条件好的、很投缘的男孩,相处后领了结婚证。男方户籍地的计生专干让她出具一个初婚未育证明过去,哪里知道会暴露出前一段婚育史呢?现任丈夫能接受吗?他的有公职的、有钱的公公婆婆会不介意吗?

母女二人请求我们出具一个初婚未育的证明给她们,就当做好事成全女孩一生的幸福。可谁能够、谁又敢呢?我劝她们:就算我们出了初婚未育证明,对方计生专干也能在内部系统查出她以前的婚育史;而且,这样的事情真的瞒不了,以后你和你的第一个小孩难道一次也不聚聚、一次也不探望吗?

“我从没有想过我还会再去见第一个孩子!生他是我最后悔的事情,我不会因为他而再与前夫及其一家人有任何瓜葛,更不会让孩子成为我以后幸福生活的绊脚石!我不会见他,永远都不会!”女孩无比坚定的说。

“难道自己的孩子过得不好,以后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你也不会管吗?”我问。

“不关我的事,孩子判给他父亲,以后怎样的生活都是他的命。我只譬如从没有过他,也没遇见过那样的一家人。”女孩气愤地说。

我无语,只能理解,前一段婚姻对她的伤害太深,使她连自己的孩子都顾不上了。同时,再婚后,她肯定不想上一段的婚姻影响自己的生活。所以,多年以后,她的那个孩子和她也只能是完完全全的陌生人了。孩子从小失去母爱,何其无辜和可怜!可孩子会理解她的苦衷吗?

后来,女孩又找了领导来找我们,仍要求我们出具她的初婚未育证明,都被我们拒绝了。也不知道她后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

这大概也是大多数离婚的女人再也不与儿女联系的原因吧。还有的女人因为想孩子倒是想经常看望孩子,可前夫、前公婆会想尽一切办法阻挠、谩骂,以此折磨女人,女人如之奈何?只能心伤离开。

那个女孩的事情,曾引起我们的大讨论:如果你未来的儿媳婚前隐瞒了她曾有过的婚育史,作为男方父母的你,会真的不介意吗?

答案几乎是一致的:肯定会介意,而且会很生气。

可是,如果自己的儿子事先知道,只隐瞒了父母,你后来知道了,会真的觉得只要他们过得好,你不会介意的?

答案基本上还是否定的,还是肯定会介意。

这大概就是那个女孩一心想隐瞒的原因吧!

奉劝所有的女孩子,如果没有彻底了解一个男人,就不要轻易结婚;如果结婚后,在平时的生活中发现了与丈夫的诸多不合之处,那更不要轻易要孩子,孩子解决不了你与丈夫之间的感情问题。否则,离婚后,伤害和痛苦最深的只会是孩子,作为母亲,于心何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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