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生病的费用谁出_和前夫离婚了,当时协议房子给孩子,生病了可以卖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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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夫离婚了,当时协议房子给孩子,生病了可以卖房子吗?

如果重病,问医生能不能治,不能治或者能延长几个月和一年左右,还是别治,无意义。身上插满多管子,痛苦不堪,人财两空。如果能治愈,就卖房子治疗,毕竟人生短暂,幸福的活着是一件幸事。

从问题中猜测,和男方离婚,孩子判由女方扶养,婚'时房子的产权归孩子。

那么问一下,是谁生病了?是孩子病了?还是母亲病了?还是孩子父亲病了?病到非卖房子不可吗?还是两个大人借孩子没有处置能力的情况下,想把房子由不动产变换成现金?

如果病没到非卖房才能医治,建议不卖,先向亲朋借借,以房抵押从银行贷点也可以的。等病好了,慢慢还。

如果病到非卖房不可,也要征得对方同意,必竞房子是留给孩子的,孩子一方扶养,对方也出了扶养费,双方对孩子的责任是对等的。

没学过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只是按一般伦理来谈谈看法。不对的地方批评指正。

您好!离婚协议约定将房子给孩子,那么则视为将房产赠与给孩子;在没有过户之前,赠与人(也就是您和您前夫)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那么您和您前夫仍然是房子的产权人,由您二人共同决定是否需要卖房。

如果房子已经过户了,那么孩子就是房子的产权人。假设孩子还未成年,如果是您或您前夫生病了,那么是不能卖房子的;如果是孩子生病了,那么是可以卖房子的。假设孩子已经成年了,那么只要征得孩子同意,就可以卖房。

第一,如果房子还未过户,在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并卖房。

通过离婚协议的方式将房产给到孩子,其实是将房子赠与给孩子的表示。

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

所以简单说,如果房子还没过户,那么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但是如果公证过的离婚协议,那么则无法撤销,只能将房子过户给孩子;具体处理方式见第二种情况。

如果撤销了赠与,那么房产仍然归原产权人所有。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归夫妻双方所有;如果是归夫妻个人所有,那么其仍然为个人财产;由产权人决定是否要卖房。

第二,如果房子已经过户,那么则要看孩子的情况决定能否卖房

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孩子就是产权人。如果父母希望卖房:

离婚后孩子生病的费用谁出_和前夫离婚了,当时协议房子给孩子,生病了可以卖房子吗?

如果孩子未成年时就要卖房,那么首先要征得全体监护人都同意,且必须证明卖房款是有利于子女成长的,例如用于求学、治病等重大事项,否则即使卖房了子女也有权收回。通常,不动产交易中心会要求全体监护人在转让合同中说明转让目的,进行公证后,才能够顺利过户。

如果孩子已经成年,所有的卖房手续也必须孩子同意,并亲自办理。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想请问一下?和前夫离婚了,房子,是你们协商给儿子的,这就意味着这个房产权就是你儿子的,那么你说生病了可以卖房子吗?那我想问一下,到底是谁生病了?是儿子?是你?还是你前夫?如果你们没离婚,你们家里成员,不管是谁生题病,病得非需要卖房子才能解决!这个问题,不用质疑:谁生病需要钱都可以卖。

话说回来,现在你们离婚了,协商的房子是给儿子的,如果你和你前夫,生病,需要卖房救助的话,应该说要经过儿子同意,但是你的儿子如果没成年,他也没法处理,最好的办法,要么是你们双方,协商沟通,还是找公证处公证解决,总之,一人是无权卖房的,我个人看法供参考。

如果是你生病了 你是不可以卖房子的,因为那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留给孩子的 ,你没有权力独自卖掉。如果孩子生病了 ,而你又是孩子的监护人,可以和前夫协商卖掉房子先治病。。

跟前夫离婚三年了,也在联系,他给孩子生活费用,最近他病了,我应该照顾吗?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没有什么感同身受,我和前夫离婚三年,我带着孩子,他去了广东,我们都没有成立家庭,也没再见过面,今年七月份,他突发急病住院,联系到我,我和孩子去照顾他,花光了积蓄,因为病情严重,也没有留住生命,我和孩子带着骨灰从广东回到了山东,亲手埋葬了他,送他落叶归根。我不知道我做的对与错,我内心觉得一切都是为了孩子。

女士你好:

你的题材,看起来不是哪么简单,作为一个回答问题的网友,都有深度的考虑。关见是你离婚的原因,是哪方面原因造成的。

作为成年人来讲,女大该嫁,男大应婚。应组成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生儿育女,建立在上有老下有小,后有长年日久的生活方面。造成家庭破裂的原因是,互相伤害,互相猜不透,没有坚定的互信基础,宜做出一些不长规的误导。使某些家庭造成破裂的原因。

对你的家庭的破裂,我们作为一个外人,不好说些什么,看的出你是一个好女人👩。你前夫有病,你还在挂念着,应该帮扶一下让他度过难关,看起来你们俩是有情有意的,前夫至今没娶,你没有出稼。调理好心情。为了您的孩子和以后的家庭生活更幸福,望你们早日把失去的恩愿,归纳入一个幸福美满完整的家庭。祝您全家幸福安康!

谢谢网友点评!关注留言!

离婚三年,一直有联系,说明你们情缘未了。孩子就是你们的缘之所在!

他一直在尽父亲之责,给孩子生活费,说明他是个有责任心的男人。

现在他病了,你应不应该照顾,提供几点看法,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他病情的轻重不是重点,关键是你,应该问问自己,为什么想去照顾他?

二,你去照顾他,是对他余情未了?还是觉得,他给了孩子生活费,你是出于礼貌,以照顾他的这种方式、去感谢一下,仅此而已?

三,他最近生病了,你就有了去照顾他的想法。若无感情,怎会有此关心?只能说明,你对他的“爱火”仍未熄灭。只是在纠结,该不该去?

四,“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离婚三年,他若未娶,你亦未嫁,其实说明,你们心里都还有对方,何不就此机会,放下身段、再续前缘,给孩子一个温暖的、完整的家。

五,历尽过风霜的婚姻,才能守得住平淡的幸福。如果你们能再次走到一起,一定能惬享一种失而复得的喜悦,从而倍加珍惜!感情会愈久弥坚,行稳致远!

六,疏理好自己的想法后,就该勇敢的迈出这一步,去到他身边照顾他。人在生病时是身心最脆弱的时候,适时的关爱,会让他感受到如阳光般的温暖。你的心意他亦会明了。若郎有情,妾有意,好事自然成双!

祝福你们:历经风雨,终见彩虹!

和前夫离婚三年了,他没娶,你也没嫁。而且还在联系,有了孩子这条纽带,把你两的心拉在一起。我想比那时你们两一时冲动把婚离了,事后冷静时也许两人都后悔。可又放不下面子,谁也不愿低头说出复婚二字,也许时间还没到吧?

而现在他病了,需要人照顾,这也许是上天安排的。把两个有情人的旧情复燃,这是好事,也是最好的机会。去吧!别犹豫了,为了孩子也为了你两重续前缘。把握好机会,放下面子。不丢人,你们本就是夫妻,不过被一本证把你们隔开了。

所以,衣服新的好,夫妻原配的好。你们两本就没有放弃对方,人就是:往往失去了才知道后悔,才知道珍惜。你提这个问题就知道你还关心他,也担心他。去好好照顾他吧,待他病逾时就是你们复婚日。祝你丈夫早日康复,也祝你们两尽早复婚!

如果是这样,你确实没有责任和义务去照顾。但是,一日夫妻百日恩,与你们孩子的亲情关系还存在,这层关系是无法割断的。你去看望一下,这个决策是没有错的,也是人之常情。

但是否要去照顾,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是看在孩子份上。他如果是重病住院,也没有再婚,无妻子或家人照顾。这时,看在孩子的份上,去照顾几天,也是情有可原。

二是看他的接受程度。如果当初你们离婚时闹得很缰,他对你还抱有存见,你去看望时,他不冷不热,无动于衷,也无感激之情,那就不要再去照顾他了,让他自己想办法。毕竟,热心不能碰着冷面。

三是看你自己的态度。不管怎样,一个人病了,还是值得同情的。身体上的痛苦、经济上的负担、离婚的打击,等等,都会让人伤感和失落。作为曾经的夫妻,去帮扶一下,去照顾几天,或力所能及地送去一点慰问金,也是令人感动和温暖的。

四是看你现任的态度。如果你再婚了或有再婚的对象了,你决定去照顾前夫,还要顾及现任的意见和感受。这个问题也是不能忽视的,它直接影响到你现在的家庭感情和关系的维系。

总之,最好的办法是,不管怎样,带上孩子,去医院或家里看望一下前夫是没有错的。如果要照顾,就得将上述问题考虑清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离婚后孩子生病的费用谁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离婚后孩子生病的费用谁出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