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都在对方名下_离婚后房子是否可以登记在双方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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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是否可以登记在双方名下?

谢谢邀请;这是个罕见的问题,在一般的情况下,只要离了婚,就属于恩断义绝。离婚双方的经济共同体不存在了,我敢说有99%的离异者都会与对方在各个方面的关系上都撇得一清二楚,收拾得干干净净。像这种离了婚还留着个大尾巴,牵扯不清的事实属少见。

就如楼主问的是,离婚后房产是否还能登记在双方的名下,只要房产是双方共同拥有的,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经法院判决解除婚姻的,在房产的确权上都是可以落下双方的名字的。

这肯定是双方都不愿意放弃房产的拥有权,也不愿意拿对方的经济补偿,认为吃了亏,僵持不下,与对方死抗到底。或者是都抱着和好复婚的愿望,才会在共同拥有的房产上各不让步造成这种局面,我倒是真心希望双方是抱着要复婚的愿望,才把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

如果是抱着跟对方死磕到底的目的,它的不利之处在于一方想把房产卖掉,而另一方不同意,该房产就不能挂牌上市交易,只有经得双方一致同意,该房产才能进行顺利交易。

离婚房子都在对方名下_离婚后房子是否可以登记在双方名下?

无论是抱着什么样的目的,最好双方订立好协议,按照各占房屋的比例多少写清楚。也可以直接公证,或者是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按比例登记共同拥有各占多少,就不会留下后患无穷,拉扯不清了。

应该没有问题。但要看离婚前房屋产权证是种什么情况,一种可能是房产证未办理完成一时难以决定属谁的名最合理,一种是产权证既有两人的权属更改嫌麻烦。还有一个可能房产准备赠与子女离婚前因某些原因未能实施。

不论那种情况,离婚协议和判决书上对财产分割处置有个过程和结果。归男方、女方、双方都要黑字落在白纸上。除非两人故意不列入分割目录,以后自己操作。这种做法要么是太自信不怕后患无穷,要么是假离婚另有目的。

非常感谢您提出这个问题,首先关于房产分割,和婚前财产都要提供法律有效的证据,离婚后前看房产不动产证是否有双方的名字,法院可根据离婚缘由判给对方,愿意留给孩子夫妻双方都有房屋使用权。

我是杨恒 希望对您有帮助

可以的,陌生人都可以买房子 然后按份额共有,把房子分成100份,各占多少。

这就是产权按份共有 出售处置的时候大家一起签个字就卖掉了 这个可以处置的没问题,法律上也存在不了什么漏洞

不过离婚协议上一定要将该房屋的按份共有写清楚 去房管局办理一下按份共有登记(结婚期间办只要出点工本费就可以,划算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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