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期间离婚_许某某为何非要杀害来女士?离婚不是也可以分到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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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某某为何非要杀害来女士?离婚不是也可以分到财产吗?

许某某和来女士离婚,家庭财产也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他就算分不到一半也应该比这个比例低不了多少,为何非要选择杀害妻子谋夺财产这条不归路呢?

相信有此疑问的人不在少数,但是如果我们分析一下来女士家的现实情况和许某某这个人的本性,这一切却都是必然的。

首先,来女士为人强势,许某某若真和她离婚,在钱的方面未必能得到多少

案发后,来女士前夫对媒体是这样说的:“家里面的钱我从来不管的,都是她在管,她还和我说,如果不离婚,我不光要把你的所有积蓄都花光,还去网络上贷款,这样离婚后你还要为我承担一半的债务。都把我逼到这个地步了,我还能说什么呢?2007年我们离婚了,女儿归我抚养,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了”。

而和许某某结婚以后,家里的钱也是来女士在管,当然许某某和来女士的前夫还是有区别,前夫当年收入还可以大部分上缴给来女士了,而许某某和来女士结婚后自己的钱各种原因花的差不多,手头比较紧,而来女士的存款实际上基本都是她的钱。

所以来女士的七位数存款,若两人离婚,以来女士的性格许某某恐怕是得不到多少的。

二套房子难以分配

来女士家有二套房子,一套55个面积就是一家人曾经居住的那套,另一套110个面积也就是许某某想给儿子当婚房的那套。

这两套房子是回迁房,村上按照一个人头55平米补偿的,来女士一家三口两套房加起来刚好165个面积,但是要明确一点许某某虽然参与了人头分配,但是这两套房子的性质属于回迁房,也就是说无法办理房产证,无法交易。此外一些地方的回迁房户主无法更名,新业主的户籍也无法迁入房子所在的户籍地。

在这种情况下许某某和来女士就算离婚,房子无法过户,而且如果离婚肯定是许某某提出来的,就算许某某能获得一套房子,那也肯定是55平米的那套,这可不是心机重的许某某想要的。

许某某想要的恐怕是全部财产

从许某某前妻官女士的回忆来看,他其实是个强势的人,但是和来女士结婚后,他理财不善,手头越来越紧,夫妻的经济状况属于明显的女强男弱。

许某某若选择离婚,他自己清楚是分不到多少财产的,因为要算细账的话,两人结婚前来女士就借了他一笔钱让其做生意,他的鸭厂就是来女士资助的,这样算来女士不给他钱都是合理的。

侦查期间离婚_许某某为何非要杀害来女士?离婚不是也可以分到财产吗?

所以经过酝酿,蓄谋已久的他终于选择了一条不归路,他的如意算盘是杀害妻子伪装成失踪,那么这些存款和房子就都是自己的了。

可惜还是那句老话,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两套房子,一套55平方米。一套一百一平方米。还有七位数的存款。具体到房子,财产,却是全部在来惠利名下,而许国利名下则一无所有!两个人即使离婚了,他也分不到什么财产!

滚滚红尘物欲流,都是金钱祸根由。两个人是初恋,因为种种原因,大概是来惠利的父母没有看上许国利,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父母的眼光还是很准的呀!来惠利看上许国利的高大帅气了,帅不当饭吃!人品才是第一!

许国利再次和来惠利相逢,先是借了来惠利许多钱,并没有及时归还,以至于来惠利家庭破裂!她也是拼了!为了这么个男人,她眼里的白马王子,又搭金钱,又孤注一掷,从而抛夫弃女。结果,如愿以偿了,终于嫁给了许国利,却白白地搭上了一条命!

男人借钱不还,还以身相许。我也是醉了,天呐!怎么会有这么拎不清的人!恋爱中的女人,陷入了情网,不论多大年纪,都是这么稀碎呀!后来,她可能有点心了!过起日子来。还是有了自己的主张!不再妥协了!许国利已经炒股失败了,赔了钱,负债累累,来惠利不想再全力支持了!所以,许国利就杀了她!报人口失踪,四年后,就可以如愿以偿了!就可以了拥有所有的财产利房子的支配权了!人算不如天算!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被逮捕了!

不要试图去理解杀人犯,你理解不了。

你这是正常人的思维,正常人当然是不会选择去杀人的,更何况是自己的结发妻子?我们无需按照杀人犯的逻辑去思考问题,也无需理解他们——正因为他们存在着偏执、极端的性格缺陷,才会导致这样恶性犯罪的发生。

你在凝望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你。

离婚是分割财产,办理死亡则是继承财产

我们并不知道双方婚前做了哪些约定,或者是财产公证,两人毕竟都是再婚,半路夫妻涉及到一个婚前财产的问题,所以如果离婚的话,夫妻共同财产可能并没有多少,而许某能分得的可能就更少了。

如果来女士失踪案没有被发现,两年后宣告死亡,那么许某则可以继承大部分财产。首先,婚前财产如果没有经过公证的话,那么一人死亡,就很难认定,最起码两套房产都被归结为夫妻共同财产了。也就是许某能分得一半。而来女士的一半,则由许某、来女士的两个女儿均分,也就是说除了给来女士的大女儿六分之一,其余六分之五都将落入许某囊中。

毋庸置疑,许某的人生是失败的,也导致了他的算计必然失败。把金钱置于亲情之上,恐怕难以达到真正的幸福。更何况为了钱去杀人了。当然本案尚有疑点,大家不要当做既定事实来认定,一切都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许某某杀害来女士只为谋财害命,就算离婚他也分不到什么财产,因为房产和现金几乎都是人家来女士的婚前财产。

根据来女士的邻居的口述,许某某是外地人,到这里来的时候是一无所有,而来女士则挺有钱的,她名下的两套房产,一套现居住的55平米的房子,一套110多平米的房子,都是她前夫离婚时分给她的房子,并且在离婚后房子拆迁了,就获得了两套拆迁安置房。

因此就算许某某跟来女士是二婚夫妻,因此就算他们离婚了,那么自然房子也不会是他的,婚前财产不可能因为离婚就变婚后财产了吧!

而且反观许某某在杀害来女士时,使用的各种作案手段,最后连警方都说太过残忍和血腥暴力了,那么自然许某某在杀害来女士之前绝对是早有预谋的,想要谋财害命,那么只要来女士死了,她的房产和上百万的现金存款不都是他的了吗?

所有很明显,许某某跟来女士在一起,就是为了钱,并且在平时的生活中肯定也会有矛盾,而一旦离婚,那么他就分不到人家的婚前财产,自然最好的办法不就是杀人灭口。

现在再回过头来细想这件事,感觉太可怕了,女人没钱不得行,有钱也不一定能护得住,不要太相信别人,即便是自己的丈夫,毕竟人为财死 ,鸟为食亡,而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许某某为何非要杀害来女士?离婚不是也可以分到财产吗?

许某是个孝子,在当地口碑很好,18岁服役在部队锻炼,受过教育,退伍后与张女士结婚,双方感情破裂离婚了,离婚后又与二婚来女士结婚,两人结婚10多年,养了13岁女儿。来女士大女结婚成家,许某儿子结婚要房。许某与妻子商议无果,对来女士产生仇恨。他认为和来女士结婚多年,自己为来女士大女出嫁也作出了贡献,如今自己儿子结婚需房,家中有两套房子,要来女士出一套给自己儿子,来女士自私不肯,他认为来女士无情,就产生了杀妻念头。

许某为什么不与来女士离婚分得财产?

离婚不是光荣的,许某二婚又与二婚来女士结婚,两人有了13岁女儿,发生矛盾再次离婚,你有理由,周边同事亲友都认为你是个作风败坏,品行恶劣之人。他为了脸面杀死来女人,也不选择离婚而分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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