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法院变更离婚协议_法院调解后签了离婚协议书能反悔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通过法院变更离婚协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通过法院变更离婚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院调解后签了离婚协议书能反悔吗?

在法院签了

离婚协

议书,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上诉或申请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它既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又是对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的证明。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签收就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说明调解书只有经当事人签收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调解书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要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调解书的效力主要表现为:

1、终结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生效后,说明人民法院最终从法律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结束了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结果,不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作出与原调解相抵触的裁判。

通过法院变更离婚协议_法院调解后签了离婚协议书能反悔吗?

2、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再行起诉,但是调解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撤诉的离婚案件等几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除外。

3、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或上诉人民法院非经法定程序也不得撤销调解书和改变调解书的内容。

4、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经人民法院调解,送达调解书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拒绝接受调解书,都视为调解未成。

双方离婚十多年均再婚,可变更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吗?

1:离婚十年肯定不能变更当初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果想要变更需经过律师公证处一系列的司法程序

2:可以通过法院从新审核诉讼复议,协商解决此事

3:也可以双方协商,但是必须在公正的监督下,合法的协商,并做好记录合同,兼有当事人公证人


第一,如果离婚协议已经履行完毕,是不存在变更的问题。

第二,如果要“变更”,本质上不是变更,而是成立新的法律关系。和前面的离婚协议是两个概念。新的法律关系由双方重新确认,双方达成一致即可。

不行。

首先己离婚十年了,当初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得到执行,即使没有完全被执行,恐怕也己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另外,变更离婚协议的时间,应该是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现在己过去十年,怎么还会能变更呢?

其次,即使没有超过可变更时间,也应该是签订协议时有欺诈、胁迫丶和乘人之危的情节。如若没有这方面的情节证据,也是不能请求再变更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通过法院变更离婚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通过法院变更离婚协议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