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需双方到吗_男女双方中一人不出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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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中一人不出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归结为一句话:实在找不着,无法通过协议离婚,那你就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再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不满宣告失踪时间要件,那就准备好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根据你的证据,有可能做出缺席判决!

首先、《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发给离婚证。

可以这样认为:如果你们是协议离婚,或者你打算跟他协议离婚,对方不出现,或者玩消失,可以认为对方不是自愿,这样的话只能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你一个人到民政局申请离婚,会无功而返!

其次、《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第三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可以这样认为:如果对方玩消失,但有人知道他的下落,你可以找到他,可以通过当地的居委会等部门调解,调解成功再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确实找不到对方的,你也可以不调解,直接走诉讼离婚的途径。具体的办法是,先宣告他失踪,再向法院申请离婚。

最后、(1)《民法总则》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2)《民法总则》第四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办离婚需双方到吗_男女双方中一人不出现,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我是这样认为的:即使确切知道对方什么时候失踪的,等他下落不明满两年,然后你开始申请,再加上公告期,最后等到失踪证明,再向法院起诉离婚,估计黄花菜都凉了,假使有个人等着你和他缔结新的婚姻,你肯定会很着急。这时候我的建议是:把证据准备好,准备足,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让法院做出缺席判决!

谢谢邀请 离婚纠纷是所有民事案件中最复杂的纠纷,在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中,发生的凶杀自杀 案件基本都是婚姻纠纷这一块,因而法院处理离婚案件压力很大,慎之又慎,加上认定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主观性较强,也就是说法官自由裁量权较大,若原告举证不力,往往会被驳回诉讼请求。尽管《婚姻法》第32条规定中,判定夫妻感情破裂,准予离婚而列举出了几项情形,但其中有一个限制条件:“调解无效的”。既然有“调解无效的”这五字的存在,必然要求双方到庭,一方不到庭,法官就不能依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判离。那么,是不是男女一方中一人不到庭就不能离婚了呢?也不是。《婚姻法》第32条4款:“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只要宣告失踪,公告满一年后,你向法院起诉,就可缺席判离,但这种离婚方式期限太长。还有一个方法是原告起诉时,向法院举证,对方下落不明已满两年,法院立案后,用公告的方式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60日、答辩期满15日后,被告仍不到庭,法院将会依法缺席判决准予离婚。另外一种情形是,被告明明在本地,法院立案后经传唤被告到庭,被告既不答辩,也不到庭,故意躲避,法院仍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开庭审判,若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比如原告开庭时提交的经过公安部门或居委会多次调解记录,证明被告有重婚、家庭暴力、或虐待等行为等证据,法院也会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这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男女双方中一人不出现,有两种情况。一是:另一方真的失踪;另一种情况就是:另一方不愿意离婚。

如果是前者,就比较好处理,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失踪年限超过两年,即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是后者就十分麻烦:如果对方玩消失,但有人知道他的下落,你可以找到他,可以通过当地的居委会等部门调解,调解成功再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确实找不到对方的,你也可以不调解,直接走诉讼离婚的途径。最关键是找出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暴等。

归结为一句话:人失踪长达两年,那你就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再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不满宣告失踪时间要件,那就准备好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根据你的证据,有可能做出缺席判决!

简单说,不到场,就起诉离婚。长期不到场,起诉失踪离婚。

一、《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核定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等重大问题已有协议安排妥当,会发给离婚证

如果离婚那天一方无故不到现场,说明不是真心想离婚,则另一方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

二、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另一方一直不到场, 法院可以准予离婚。

三、在现实生活中,办理离婚手续,一人不到场,一般情况是不愿意离婚,故意逃避,针对这种情况,提出离婚的一方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即可。

首先直接向法院起诉,对方不到场,理由充分,法院会判处离婚的。如果对方故意逃避,法院自有公告时间,公告时间一到,一般为一年,或者对方失踪,一般为两年,你把相关证据准备好,法院也会做出缺席判决。

总之,离婚不到场,原因是不愿意离婚。但法院是依法维护公民权益的地方,只要符合离婚条件,人不到场,同样可以裁定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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