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松原离婚_吉林松原一男一女被先撞后砍,凶手手段残忍,是何原因?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吉林松原离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吉林松原离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吉林松原一男一女被先撞后砍,凶手手段残忍,是何原因?

2021年1月18日傍晚,太吉林松原长岭县一小区附近发生一起刑事案件,一男子开车将一男一女撞倒后,又用携带的斧头砍杀受伤倒地的两人,男子当场死亡,女子重伤。

据目击者描述,现场惨不忍睹,死亡的男子被砍40多下,脖子几乎被砍断,只剩一点点连接着身体和头部,手段相当残忍。

这起案件不是车祸,而是犯罪嫌疑人李某有意为之,早有预谋的,明显是提前准备好了作案工具,并跟踪两人进行作案。那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采取如此极端的行为呢?

先来捋一捋三者的关系,两个被害人是情侣关系,而女子是李某的前妻,死亡男子则是李某的朋友。

李某与前妻早已离婚,离婚原因不得而知。而前妻离婚以后就跟其朋友死者在一起,李某从感情上来说不能接受。

李某怀疑前妻在离婚以前就跟死者有不正当的关系,不能确定两人离婚是不是因为死者的关系。而离婚以后又发现两人确定了关系,就感觉是证实了他的怀疑。

按照正常人的感情观念来说,同时被自己的妻子和朋友背叛,确实难以接受,但也不能是李某杀人的正当理由。

换个思维,如果前妻是在离婚以后再和死者走到一起的,这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而李某也不能接受的话,只能说明他心理的扭曲,感情观和人生观有严重的问题。

从他杀害受害人的手段来看,是心里积攒了太多的怨恨、仇恨,但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内心的不接受只是时间问题而已,时间久了,自然就淡忘放下了。

但李某却没有正常人的心态,这完全可以形容成“变态”了,“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得不到就毁掉,如果背叛就要受到惩罚”。

而这个惩罚看似真的惩罚了他认为做错的人,但同时也惩罚了他自己,搭上了他自己的生命。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穷生盗,奸生杀,这句古话一点没错。

自古奸情出人命,也是货真价实的。

人本质是哺乳动物,而其他哺乳动物比如狮子、老虎甚至野牛,为了争夺配偶都会斗的你死我活。

这是人的动物本性。

结果1月18日,在吉林松原长岭县就出现一起杀人案。

一个男人开车将一男一女撞到后,下车用斧子残忍砍杀,导致被撞倒的男人当场死亡,女人负重伤。

据说死亡男人被砍了40多斧头,血肉模糊,人头差点被砍下。

这个杀人者不是一时兴起的撞人乱砍,而是已经跟踪了多时。

根据目前资料来看,被砍杀的女人是杀人者的前妻,被砍死的男人是杀人者的好哥们。

目前杀人者已经和妻子离婚,随后两人选择在一起。

虽然具体情况不知道,显然杀人者之所以如此残忍的杀人,大部分是认为好友和妻子在离婚前就有奸情,双双背叛了自己。

这种事情,到现在肯定是无法认定了。

但作为丈夫,如果前妻和好友真的有什么不轨的地方,当时可能没有想到,事后总是能够分析到蛛丝马迹的。

无论这种出轨的事情是否存在,这个杀人者显然认为是存在的。

那么,按照他的逻辑,好友不讲道义撬走他的老婆,就是该死。

所以大家注意,杀人者将好友几乎斩首,但没有将前妻砍死。

自然,无论什么原因,杀人者都无权夺取别人生命,更别说可能压根没有奸情,人家是离婚以后选择在一起。

但萨沙奉劝大家,古话很多是没错的,比如朋友妻不可欺、色字头上一把刀。

作为一个男人,他如果在外乱搞,尤其对象是好友、亲戚等熟人的妻子,就有很大概率出事。

萨沙写了很多案子,这种类型杀人案真的是太多了。

大家看过《121枪案》没?里面有个凶恶的歹徒汪强。

大家知道汪强为什么开始杀人?就是和同村一个已婚妇女有减轻,他的丈夫知道以后很气愤,放话要弄死他。汪强生性残忍,为了避免被对方杀掉,就冲入那人家将他砍死,又将傍边哭啼的孩子摔死,随后逃走。

看看,这个淫妇不但害了自己丈夫,还害死了孩子。

老话说的好:朋友妻不可欺,朋友夫不可扶。意思很简单,自己朋友的妻子或者老公最好别惦记,因为他(她)们的对象是你的朋友。在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中,这种思想已经根深蒂固地根植于人们的思想之中即便对方夫妻之间离了婚,也最好不要踏入这种关系之中,这会引起不必要的仇恨。题目中这个案件就是如此:

1月18日晚6点左右,在吉林长岭县润景园小区附近,一男一女在路边行走,后面突然有一辆汽车急速行事,直接撞向这一男一女。本以为是一起意外的交通事故,但是随后的一幕证实,这不是交通事故,而是一起故意杀人的案件。汽车驾驶人在撞到二人后,下车后手持类似斧头的凶器,继而对倒地的二人进行多次砍杀,最终造成男子当场死亡,女子重伤的严重后果。而男子在行凶之后,并没有逃离现场而是一直留在现场,随后公安、急救等部门赶到现场,控制住了犯罪嫌疑人,并指认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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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有关媒体报道,犯罪嫌疑人和被撞的一男一女之间的关系还挺特殊,犯罪嫌疑人与被撞女子曾经是夫妻,目前二人已经离婚,而犯罪嫌疑人与被撞男子曾经是好朋友、铁哥们,而被撞的男子和被撞女子目前是恋爱关系,你看看这关系是不是挺复杂又挺特殊,牢牢的三角关系。

作为一个男人,自己的好哥们和自己离婚的老婆走到了一起,谈起了恋爱,这种事情放在谁的身上都是憋气又窝火,又有几个人能够忍气吞声呢?有的人会说,妻子和你离婚了,人家愿意跟谁就跟谁,这是人家的自由。这句话说得没错,离婚了双方都是自由之身,人家选择谁都是人家的权利,你无权干涉。但是同时还要考虑到一点,人的脸面问题道理大家都清楚,都一清二楚,说着容易,做着难。自己曾经的老婆和自己曾经的好哥们走到一起,自己的亲人、邻里、周边的其他朋友怎么看自己?自己走到哪遇到熟人是不是会被人家在背后指指点点。

况且最为关键的一点自己的好朋友和自己离婚的妻子两个人究竟是什么时候好上的呢?我想这个是除了脸面问题,是导致这位男子行凶的最为关键的因素,如果在两个人婚姻持续期间,两个人根本就没有眉来眼去,怎么离婚之后两个人就迅速走到了一起呢?这明显有些说不通的没有前面的感情铺垫,就直接互相对了眼,走到一起,鬼才相信呢?也许正是因为在二人尚未离婚之前,他们两个人就已经有了不一样的关系,这就是朋友妻可以欺,这明显违背了我们对于朋友的传统观念,这也是引发悲剧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该男子行凶后没有离开作案现场的行动来看,他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要报复二人,甚至致对方于死地,结果自己已经达成,也就完成了自己的事先预期,他知道自己即便现场跑掉,随后也会被抓,于是老老实实在现场等着警方的到来。

吉林松原一男一女被先撞后被砍,凶手手段残忍,是何原因?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2021年1月18日傍晚,吉林松原长岭县某小区附件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李某某开车将一对行走的男女撞到在地,车撞墙停下后,李某某又拎一把斧子从车上下来。对被撞伤的男女二人疯狂砍杀,导致男的当场死亡,女的重伤。

据警方验尸报告,男方脖子被砍40多斧,头颅仅仅连着点皮,女方重伤被送进了医院,看起来也是凶多吉少。

据知情人透露,李某某和女方原先是夫妻,和男方是好朋友。李某某和女方离婚后不久,女方就和男方走到了一起,成了情侣。

这让李某某感觉异常愤怒,李某某认为女方在和自己离婚之前,就和自己的好朋友勾搭成奸了。被自己的老婆和最好的朋友双双背叛,让李某某无法容忍,产生了极端的报复心理。

据说,李某某砍杀二人后,神情自若,冷静如常,也没有逃跑。看来,他已做好杀人偿命的准备。

我对这件事的看法是,既然离婚了,那就彻底放下,没必要纠结过去。因为放过了别人,也就是放过了自己!

再说了,天涯何处无芳草,大丈夫何患无妻。就算无妻自己一个人过不也挺好吗,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自由自在乐逍遥,人生的乐趣还有很多的!

李某某走极端,报复撞击砍杀前妻和好友,这样既毁灭了别人,也毁灭了自己,真的不值!

俗话说得好,自古奸情出人命。

这不,刚刚在吉林松原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情杀案。据知情者描述:案发现场,死者脑袋几乎被整个剁下来,就剩脖子连着一点点”

(案发现场受害男子几乎尸首分离)

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案情的大致情况。

行凶者为吉林省松原市人长岭县长岭镇男子李某某,行凶被害对象为一男一女。女子刚好是李某离婚不算很久的前妻,而男子为前妻的现任男友。该男子居然还是李某曾经的朋友。

很显然这是一起典型的“背叛兄弟,夺人妻”戏码。换成任何正常人都无法接受这双重背叛,士可忍孰不可忍。

于是18号傍晚在润景园小区附近,李某驾驶汽车撞向了前妻以及现男友。估计发现男子还未被撞死或者是觉得还不够泄愤,李某又从车上拿了一把砍斧下来,继续砍向二人。男子当场死亡出现了开头描述的惨状,而重伤的前妻目前生死不明。

首先我们来看看行凶的李某:

目前被刑拘中,判死刑是无疑的。自己是泄愤了,但是却把自己的生命都赔进去了,真的不值当。

常言道:天涯何处无芳草!能够失去的就从来不属于自己。自己心胸太狭隘用了极端的方式来处理实在是不明智的选择。为了一个已经离去的人而伤害自己不说,孩子父母将怎么度过下半生?

再看看其前妻:

暂时还无法明确该前妻是离婚前还是离婚后勾搭上的丈夫朋友。但是换做一般人确实不太能够接受这样的感情对象。心理上多少都有些膈应。

虽然说感情是一个人的自由,但是这种自由需要建立在一定的道德基础上的。否则很容易被误解和标签化。

这位死者也就是李某的朋友

因为一段畸形的恋情而丧失性命,实在是不幸,只是谈个恋爱而已结果玩大了古话说:朋友妻不可欺。这个恋爱的对象选的不恰当啊。千不该万不该选择好友的妻子啊!

总结:

通过此案,发现自我心理调节能力非常重要。如果不能自我开导,人很容易走进死胡同而做出毁灭性的举动。所以这里我整理了一些“心灵鸡汤”专门慰藉那些离异的男女:

1.在别人那叫离婚,在我这不叫离婚,叫解聘。

2.能够失去的就代表从来不属于自己,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3.谁是谁生命中的过客,谁是谁生命的转轮,前世得尘,今世的风,最终谁都不是谁的谁。

4.是你的永远都是你的,不是你的,不管你怎么争怎么抢也都不会属于你?

看到这里,各位看官是否内心豁达了许多?换个角度想想如果这件事情搁在自己身上,又该怎么处理才好‬呢?

你怎么看待吉林松原长岭县李某某先撞后砍杀前妻和好友?

事发吉林长岭县,李某这向脑壳蔫。总是回忆想当年,极尽蜜语与甜言,终和靓妹把手牵,水到渠成耕良田。洞房花烛把誓宣,海枯石烂心不变。

婚后自然要赚钱,李某拚搏去外边,早出晚归一天天,时常不能回家见。谁知有个好友严,趁虚入室老婆圈。老婆从此性大变,天天吵着散姻缘。

本来不肯又不愿,无奈老婆意志坚。拒绝同床封了田,昔日柔情没一点。赌气与她婚姻散,一副得意洋洋脸。转过背还没两天,就与严某把手牵。

瞧着两人那个粘,胜比热恋还热恋,定得爱上好多年,难舍难分似许仙。惹急李某气生烟,脑壳短路就发癫。这日开车两人见,勾肩搭背两手牵。

冲动如魔就冒险,加大油门冲向前,擂翻两人倒地面,哭爹喊娘又叫天。李某随后车靠边,一把利斧手中捏,下车举起就剁严,一命呜呼进阎殿。

此事依我个人见,李某触法是必然,故人杀人罪涉嫌,不死也会牢中圈。真是半点没远见,吊死一树好可怜。既然已经散良缘,就要彻底躲得远。况且女学潘金莲,水性杨花不要面,愿与西门庆相连,与你关系没一点。冲动如魔气生烟,自毁人生坠深渊。

(文原创。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删)

突发事件,又一起因爱生恨,发生的报复性杀人案件。2021年1月18日18时左右,吉林松原长岭县,长岭镇某个小区门口发生了一起伤人案件,男人当场死亡,女子被送到了医院抢救,嫌疑人李某某被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自权威通报:2021年1月18日18时许,长岭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长岭镇某某园小区北路口有人被砍伤,刑警大队和东南派出所民警快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据知情人士透露: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和被害人离婚后,和李某某的朋友好上了,李某某无法接受现实,开车在朋友所住的小区门口围堵,据目击者称,先是开车撞的,没有撞死,然后从车上拿了一把斧头女的当场被砍伤,男的被砍了四十多斧,脑袋几乎被砍掉了!非常惨烈。

对于李某某做出如此罪恶滔天之事,我们表示强烈的谴责,现在是法制社会,既然夫妻感情不和,已经离婚,前妻和谁在一起,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你也没有任何权利去约束,离婚后不自己反省,过好自己的生活,看到自己的前妻和自己的朋友走到了一起,心胸狭隘,受不了刺激,做出来当街杀人案件,真的冲动是魔鬼啊!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判,

俗话说得好一日夫妻百日恩,既然选择了分手,就要大方的祝福对方,希望大家过的更好,何必一时冲动,做出来不该做的事,损坏了两个家庭,到最后害人害己,悲剧收场。

最后说一声: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在一颗歪脖子树上吊死呢。

作为杀人者,被杀者以及他们的亲属家人都是被害者,我们只是看客,说啥都是说说而已。还是那句话,男怕选错行,女怕嫁错郎。男女结婚一定要慎重。多听听父母这些过来人的意见。当初不结合不会有这杀身之祸!

在警校上学的时候,犯罪心理学老师教育我们:任何犯罪的动机,都离不开情、财、利。这三个基本因素,长期指导着办案实践,为侦破案件指名了方向。

我是@职场取经阁,关于吉林松原长岭县李某某先撞后砍杀前妻和好友案,标准叫法应该是“1.18李某某故意杀人案”,我个人的看法是:极端控制欲下的情杀,与爱情无关。

一、案情回顾

2021年1月18日,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长岭镇发生一起命案,一名男子遇害,一名女子重伤,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据报道,该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采取撞车的方法,将一男一女控制,随后使用砍斧,再次行凶,对两人进行了砍杀。最终,男子被当场砍死,女子被砍成重伤,犯罪嫌疑人被当场抓获。

据知情群众透露,被砍死男子与重伤女子系恋人身份,二人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关系分别为好友和前妻。

目前,初步猜测,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系感情无法接受,所以采取了报复性伤害。

二、该案的关注点

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被当场抓获,基本上不存在争议。

目前,群众关心的是,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爱生恨,砍杀情敌,应该如何评价?

按照传统文化,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为人生三大恨之一,犯罪嫌疑人尽管采取了极端手段,却很有大快人心的感觉。

然而,实际并不是这样,大家理解错了李某某的犯罪动机。

个人认为,李某某不是因爱生恨的报复行为,而是极端控制欲下的仇杀行为。

三、犯罪动机分析

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撞车,再到持用砍斧行凶,不难看出,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案件。李某某作案前,是做了精心准备的,提前准备了作案工具。

因为具体案情仍未透露,我们可以大胆猜测,李某某的犯罪动机:

  • 一是离婚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发现前妻和朋友发展为恋人关系,认为妻子和朋友一起背叛了他,从而行凶。
  • 二是离婚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发现:前妻和朋友在他们婚姻存续期内,已经私下交往,认为朋友给自己戴了绿帽子,气愤不过,从而行凶。

这两种可能性,表面看都是因爱生恨,其实不然。其前妻不论是婚内出轨还是离婚后再谈,前提都是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感情不合,甚至破裂。

站在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立场,前妻离婚后,和别人处恋人,属于合法合理的个人行为,与李某某无任何关系,李某某不应该有个人情感;婚姻存续期内,前妻出轨朋友,李某某在离婚后才发现,李某某生气行凶,这样的行为可以理解,但是手段太过残忍。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让李某某作出了这样的行为?答案是极端的控制欲。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不论是在婚姻存续期,还是在离婚后,都认为前妻是自己的私人物品,不允许任何人染指,控制欲极强。一旦失去这种控制,李某某很容易情绪上失控,作出极端报复性伤害行为。

曾经有人说:如果爱人要离开你,你是祝她幸福,还是抓住不放?每个人的答案都不同。对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来说,虽然离婚代表放手了,但是仍然想控制前妻,仍然认为这是自己的个人财产。

其实,既然离婚了,不论对方有无过错,都过去了,放下并开始自己新的人生,才是正确的选择。如果实在气愤不过,可以申请法院重新财产分割,这才是正常人该有的思维方式。

我是@职场取经阁,人活一世,不容易,上有父母高堂,下有妻儿老小,做任何事前,多想一想,不是坏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吉林松原离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吉林松原离婚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